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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和国家环保总局携手加强旅游生态环保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9日 08:56 国家环保总局网站

  解放网北京8月18日专电(驻京记者李文祺)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旅游局和国家环保总局今天携手,就进一步加强旅游生态环境保护,确立了“环境兴旅”目标:旅游要有效地促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环保要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两局要求各级政府严禁在旅游区及周边地区新批污染环境的项目,已建项目不符合环境功能要求的,要限期关、停、迁、转。加强旅游项目建设施工的环境管理,环境保护项目
与主体项目要同时规划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旅游区的污水、烟尘和生活垃圾处理,必须与旅游开发同步进行,实现达标排放。在旅游区内、重点旅游线路及其临近范围内,禁止毁林毁草、乱采滥挖野生植物、开山取石、挖土采沙、围湖(海)造田、改变自然水系(或岸线)等破坏生态的行为。对已造成严重生态破坏的地段,要进行以自然恢复为主的封育。景区绿化要以当地物种为主,防止外来入侵物种。

  在旅游区内、重点旅游线路及其邻近范围内,禁止建设污染环境的工业设施和对环境有害的项目;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枯枝落叶、生活垃圾等,控制使用农药、化肥和畜禽养殖规模,防止旅游区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在切实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积极发展生态旅游。各地区要认真组织对山岳、森林、草原、湖泊、河流、近海、沙漠、戈壁等自然生态和民族村寨、古村古镇、特定社区等人文社会生态的旅游开发,更好地满足人民度假休闲、学习考察、体验感受等旅游消费需求。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造成旅游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必须坚决予以制止并依法查办。新闻来源:

解放日报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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