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建委实施退证两年多 仍积压两千多房产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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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9日 07:11 新桂网 | |||||||||||
新桂网-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孙妮通讯员苏祖明)2003年6月,柳州市建委按照国家相关法令的要求发出公告,要求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的市民,去房管部门取回“保管”在那里的房屋所有权证(下简称房产证)。时间过去两年多,如今在柳州市房产交易所的文件存放柜里,仍积压着2600多本房产证无人问津。 在2003年6月以前,柳州市民需要通过房产抵押进行贷款时,都需要到房产管理部门办
17日下午,柳州市房产交易所抵押科叶慧在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为了通知大家拿回房产证,管理部门除了在媒体上发布公告外,还根据抵押人留下的电话号码,多次与他们联系。由于各种各样的关系,一些人可能仍没有接到通知,也有一些“债主”(抵押权人)出于安全考虑,为防止抵押人拿房产证再进行别的交易,“故意”将证留在房产交易所。但是这样做,既没有法律依据,还妨碍了抵押人行使占有、使用、收益等权益。 作者:孙妮 苏祖明 (来源:新桂网-南国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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