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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清欠风暴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 09:53 经济视点报

  “通报批评、媒体曝光、限制市场准入、限制新项目开工……”河南清欠,重拳重典!

  河南省副省长李新民严肃地指出:“从8月起,完不成清欠进度任务的地方,停止政府类项目审批和资金补助以及自有项目土地审批。当地领导干部不准出国,相关单位不准再购买高档办公用品。就是拍卖当地干部的公车,也得把拖欠的工程款还了!”

  “老拖”们的黑色档案

  河南省灵宝市川口乡政府“出名”了。

  这个乡政府的“出名”,缘于制定了一个离奇的还款“百年计划”。

  2001年,湖南省建设集团公司项目负责人张斌,带领民工为灵宝市川口乡政府修建公路,完工后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两年的时间过去了,川口乡政府却一直拖欠80余名农民工工资共91.5万元。2003年12月18日,三门峡市中院依法查封了川口乡政府59万元存款,并划拨给张斌带领的工程队。但是,因为三门峡市政府某领导的一个电话,这笔到账的农民工工资,又被全部返还给了川口乡政府。

  川口乡政府递交给法院和有关部门的“还款计划”,如此表述:“乡政府研究决定,从政府办公经费上压缩开支,每月支付1000元。”

  张斌说:“按照乡政府的说法,我要等上100年才能要回全部欠款。”

  今年8月初,还款“百年计划”被河南省清欠办曝光,并被列入政府投资工程十大“老赖”。

  8月16日,《经济视点报》记者从河南省清欠办了解到,川口乡政府欠债只是“个案” 。

  同张斌一样,西华县红花镇屈庄村村民屈仁才一提起欠款就心窝子疼。

  1996年,郸城县宜路镇政府与西华县红花镇屈庄村村民屈仁才等人,就郸城宜路镇打井工程签订了承包合同。1997年12月,打井工程竣工并通过宜路镇政府验收。工程结束了,但屈仁才等人只拿到了最初支付的100元定金,剩余5.84万元至今分文未得。无奈,屈仁才等人于2003年2月20日向郸城县法院起诉了宜路镇政府。在国务院加大了对清欠工作的治理力度之后,屈仁才等人多次到周口市清欠办投诉,周口市清欠办与郸城县宜路镇政府多次联系,宜路镇政府仍然没有实际还款行动。

  乡级政府如此,那么,县级政府项目欠账吗?

  答案是:不仅欠,而且数额巨大。

  2001~2002年间,一场轰轰烈烈的“村村通公路”工程在鹿邑县展开。52名承包商通过公开竞标,获得了涉及全县18个乡镇的500多公里乡村公路的承建权。各承包商在县乡政府没拿一分钱预付款的情况下,通过贷款、借款或投入家中积蓄,及时完成了各路段的施工任务。按合同规定,工程结束当年,应付给承包商工程款70%,一年保修期满后,剩余工程款全部还清。然而,直至3年后的今天,承包商手里仍攥着2300多万元的欠条。

  据统计,目前河南全省拖欠的工程款就高达85亿元。

  河南高举清欠利剑

  欠款,欠款,欠款!

  一笔笔被人为拖欠的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不仅成了经济发展的拦路石,而且,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威信,影响了河南形象。

  为什么会出现政府拖欠?

  河南省清欠办的回答是:长期以来,政府不合理的负债建设,造成了大量的工程款被拖欠,导致一些领导用“工程”表政绩,用失去政府的信用为代价换取“发展”,形成恶性循环。

  政府工程成了“欠款大户”,暴露出一些深层次的问题:要么是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要么是手续不完备的“钓鱼工程”,要么是盲目决策、盲目上马的“冒险工程”。这些工程最大的特点就是在资金不到位、开工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盲目开工建设。结果是,一旦上马,问题成堆,资金上捉襟见肘,狼狈相暴露无遗。这些工程反映出时下一些地方政府决策体制上存在的一些尖锐问题,即重大工程决策权仍掌握在少数主要领导手中,在决策过程中缺少必要的民主和科学程序,最终不得不接受因盲目决策和盲目上马而骑虎难下的僵局和恶果,以致直接影响到社会的稳定,这显然与政府的根本职责相背离。

  因此,以上现象必须改变!

  去年3月,河南省政府开始重拳“清欠”。

  其实,从全国来看,政府拖欠工程款问题一直比较突出。据建设部提供的统计数字来看,至去年,全国已竣工工程拖欠款为1755.8亿元,其中政府拖欠工程款642.8亿元,占36.6%。

  2004年8月23日,国务院召开全国清理拖欠工程款电视电话会,曾培炎副总理一针见血地指出,“要巩固前一段清理拖欠工程款取得的成绩,以解决政府项目拖欠工程款为重点。”

  河南省清欠办工作人员告诉《经济视点报》记者,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管理是重中之重,在建政府投资项目,凡投资计划已下达的,建设资金必须按工程进度及时到位。各地政府投资的项目,必须充分考虑本地区的财政能力,地方已承诺的配套资金,必须落实。地方配套资金不落实的,省财政不下拨建设项目补助资金,项目不能开工。跨年度的建设项目不能完成清欠任务的,省补助的项目建设资金不予结转。

  2004年11月份,河南省政府责成清欠工作落后的平顶山、周口两市,在全省电视电话会上公开检讨。

  2005年2月4日,河南省副省长、省清欠领导小组组长李新民主持召开清欠工作联席办公会议,中牟县政府等14家欠款单位被省清欠办公开曝光。

  四市“老拖”挨批

  严厉制裁,使清欠速度不断加速。河南省清欠办科长刘志宏告诉《经济视点报》记者,至2005年7月底,河南全省拖欠的85亿元工程款,已累计清理63.94亿元,清偿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31.3亿元。

  但是,仍有部分市县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省清欠办再次动了真格。

  2005年7月27日上午,河南省政府会议室。

  全省清欠领导小组工作汇报会开得认真,激烈,严肃,紧张。

  会上,河南省清欠办向省政府汇报了今年上半年全省清欠工作的进展情况:已经完成上半年清偿目标任务,但是,开封、洛阳、驻马店、安阳4市清欠不力,排名最后。

  “通知清欠工作落后的开封、洛阳、驻马店、安阳4个市的副市长明天来省政府说明情况,制定具体措施!”听完汇报,副省长李新民严肃起来。

  李新民说:“从下周起,以省政府名义,组成4个由厅级领导带队的清欠督查小组,分赴这4市专项督查。”

  李新民严肃地指出:“从8月起,完不成清欠进度任务的地方,下达的‘村村通’建设资金、基础教育经费要先用于清理拖欠工程款。同时,停止这些地方的政府类项目审批和资金补助以及自有项目土地审批。当地领导干部不准出国,相关单位不准再购买高档办公用品。就是拍卖当地干部的公车,也得把拖欠的工程款还了!”

  第二天,也就是7月28日,开封、洛阳、驻马店、安阳4个市的副市长准时来到郑州,河南省清欠领导小组副组长、建设厅厅长查敏,同4位副市长进行了座谈。

  查敏说:“今天到会的开封、洛阳、驻马店、安阳4个市,清偿比例明显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开封市的主要问题是5000多万元的市政项目拖欠款,资金筹措不到位;洛阳市比较突出的问题是交通、市政和政府用房项目;驻马店市各县的‘普九’拖欠款解决缓慢;安阳市的突出问题是市政教育项目和部分工业项目,尤其是市政项目的拖欠款,网上显示的解决比例仅为22%。”

  查敏批评4市政府对政府投资项目清欠案件查处力度不够。

  查敏说,针对4市情况,省清欠办将继续采取通报批评、媒体曝光、限制市场准入和新项目开工等措施,对清欠落后的地区和拖欠大户加大制裁力度。

  随后,清欠督查小组进驻以上4市,8月清欠风暴也迅速展开。

  八月风暴

  进入8月,河南省再次加大了清欠力度。

  一批又一批“老拖”被曝光、被制裁。

  8月2日,河南省政府派出6个督查组,对不能及时完成省政府既定清欠目标的开封、洛阳、驻马店、安阳等市,以及网上数据核销工作开展缓慢的郑州、鹤壁、焦作、济源等市开展专项督查。

  8月3日、4日,河南省清欠办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了十大拖欠工程款案例。引人关注的是,10起案例都是政府投资的工程。其中,拖欠金额最大的一笔是商丘夏邑县人民政府“村村通”、“普九”及政府用房项目拖欠工程款,达3000万元之巨。

  8月10日,河南省发改委、财政厅、交通厅、教育厅、国土资源厅、审计厅联合对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的县(市、区)采取制约措施, 对夏邑等13个县(市、区)政府暂停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等。

  8月11日,河南省市政工程和房地产工程项目清欠会议召开,会议透露,河南省市政工程、房地产项目累计拖欠工程款19.99亿元。因此,市政工程、房地产项目将成为近期河南省的清欠重点。

  河南省清欠工作为什么能够有巨大的动作和成绩?关键是没有把清欠工作仅仅停留在“风暴行动”的层面上,而是坚持走标本兼治、源头梳理,加快建立防治拖欠的长效机制的路子,并且把长效机制的建立,自觉地与发展观、政绩观的转变结合起来。

  据了解,目前,河南省已经从工程项目严格审批管理、严格合同管理、加强信用建设、实行“代建制”、推行工程担保和国库集中支付、加强金融监管、打击违法行为等方面,建立了治理拖欠行为的长效机制,有效地遏止了新的拖欠行为。

  到记者发稿时,河南省清欠办已将清欠整体情况上报省政府。

  清欠办有关人员称,河南清欠工作,可能会有更严厉的措施出台。

  【记者手记】

  河南省的“清欠风暴”引人关注;河南取得的清欠成绩引人关注。

  但是,我们更应关注的是:政府投资项目,为什么会成“老拖”?

  一位清欠官员这样回答:长期以来,政府不合理的负债建设,造成了大量的工程款被拖欠,一些领导用“工程”表政绩,用失去政府信用为代价换取“发展”,形成恶性循环,既导致了当地经济软环境的恶化,也影响了政府的整体形象。

  政府投资工程,不管是被称为民心工程的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村村通”公路,还是改善职工工作生活条件的办公楼、宿舍楼,如果量力而行效果就会两样。

  一些地方政府无论有无能力而对偿还欠款体现出的毫无诚意,对建立法制社会、信用社会的“创伤”是巨大的。各级政府应当在每项政府投资的工程立项之初,就切实按照科学、民主和法定的程序办事,同时要通过自身的行为,为各类经济实体做出诚信的表率。

  诚信行政,是社会之本。官不守信,民何以堪?国何以堪?

  治理拖欠工程款,有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

  对赖账不还的政府拖欠行为,应多管齐下综合整治;对欠账不还的政府机构,应追究其责任人的责任。各级政府也应以此为鉴,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发展观,在发展中量力而行,不要再干那些大伤民心的所谓“民心工程”。

  【相关访谈】

  “代建制”:遏制拖欠工程款

  □经济视点报记者 王新磊

  实习生 王 冰

  8月6日,河南省政府尝试实行决策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政府建设项目的“代建制”,用以遏制工程腐败现象。

  “代建制”是指政府投资项目通过成立代建中心或招投标等方式,选择专业项目管理单位严格控制工程资金、质量和工期等建成后移交给使用单位的制度。

  哪些工程可以实行“代建制”?“代建制”能否遏制工程腐败?如何遏制拖欠工程款的现象?它的实行会带来哪些影响?为此《经济视点报》记者采访了河南省建设厅建设管理处处长张达。

  经济视点报:哪些工程最适宜于实行“代建制”?

  张 达:“代建制”主要用于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一般是指政府投资占项目总投资60%以上的公益性建设项目,主要包括政党工团、人大政协、公检法司、人民团体机关的办公业务用房及培训教育中心等;教科文卫体、民政及社会福利等社会事业项目;看守所、劳教所、监狱、

消防设施、审判用房、技术侦查用房等政法设施;环境保护、市政道路、水利设施、风沙治理等公用事业项目。

  经济视点报:“代建制”在工程建设中的效果如何?

  张 达:以鹤壁为例。鹤壁市代建中心已经代理了4个项目,其中大白线路灯工程已经竣工,仅此一项就为财政

节约资金40余万元。

  据统计,自建项目管理费用约占工程总投资的8%~10%。代建工程管理费用仅占工程总投资的3%~5%,项目管理成本被大大降低。而且“质量、工期、投资”三个控制得到较好的落实,解决了超

预算投资的问题。

  经济视点报:“代建制”如何遏制工程腐败?如何避免拖欠工程款?

  张 达:“代建制”决策权与执行权分离的特性,打破了现行政府投资体制中“投资、建设、管理、使用”四位一体的模式,各个环节彼此分离,互相制约,阻断了相关单位的权力寻租之路,从源头上有力地遏制了建设领域腐败现象的发生。

  在“代建制”下,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代建单位、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建立严格的合同关系,各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得到明确界定,投资方必须根据合同约定,按照项目进度拨付工程款。因此,投资方比以往更加重视项目资金的筹措和使用。这将改变当前因投资方实施项目过多而产生的负债建设、拖欠工程款等不良现象。

  经济视点报:“代建制”目前还需要哪些配套措施?

  张 达:一是进一步明确政府部门的职责;二是明确“代建制”项目的委托代理范围;三是要明确参与“代建制”各方的主体地位和责权利关系;四是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代建制”模式的法律地位;五是要完善对代建人的委托制度。

  经济视点报:“代建制”下一步是否推广到全省?

  张 达:“代建制”目前各地都还在尝试。我们目前是选择了鹤壁和济源两市作为试点,主要考虑到这两个市的工程小,相对比好控制。未来推广到全省是肯定的,但时间上还不能确定。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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