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国资委成立以来至2005年7月底,据统计报请海南省国资委协调的法律纠纷案件达72起,涉及企业65家,有的涉案金额上亿元。这些法律纠纷案件产生的原因虽然错综复杂,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企业内部责任不清,决策草率,制度不健全,监管失控、法律审核把关不严,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法律风险。为此,为引起企业领导重视风险,增强防范风险,化解风险的意识。近日,海南省国资委出台了《关于加强法律风险防范通知》,要求企业重点做好五项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强化风险意识。
二是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完善工作体系。通知要求企业要建立起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统一负责,企业总法律顾问或分管有关业务的企业负责人分工组织,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具体实施,有关业务机构相互配合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工作体系。
三是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加快以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企业法律顾问建设。针对目前我省大多数企业法律顾问专业人才短缺,有的企业甚至连一名专职的法律顾问都没有。我委提出,力争通过3年的努力,在监管企业都建立健全法律事务机构,其中在大型企业还要实行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四是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突出工作重点。通知要求企业依照法律规定,完善管理制度,严格程序,抓紧建立健全法律纠纷处理机制,切实加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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