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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企业不正当竞争行为 工商局反被诉滥用公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 10:13 法制日报

  本报广州8月15日电 (李桦 记者 游春亮) 因为参考国外家具设计装潢而受到工商局的处罚,广东省汕头市一家具公司认为该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滥用公权力,将其推上了被告席。近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了此案。

  2004年7月,汕头市金元区广达家私广场有限公司(下简称广达公司)向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诉,称亚莎奇公司未经投诉人许可,生产、销售仿冒与投诉人家具特有装潢相近
似的装潢。广东省工商局在接到投诉后,依法于2004年7月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广达公司产品上的花饰线设计于2003年6月取得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外观设计专利,其产品属知名商品,其专利花饰线为特有家具装潢。而亚莎奇公司于2003年11月开始,未经投诉人许可,在其生产销售的家具上擅自使用与投诉人家具特有装潢相近似的装潢,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行为。工商局对亚莎奇公司作出了行政处罚的决定。

  亚莎奇公司认为,花饰线图案由国内的出版物收录并于上世纪90年代公开发行,是公知公用的,并非任何商家所特有,该公司不存在抄袭投诉人产品装潢的行为。亚莎奇公司认为工商局滥用公权力,认定其仿冒侵权是无事实根据也违反法律的。因此,2005年2月21日,亚莎奇公司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天河区法院经过开庭审理后作出判决,维持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亚莎奇公司的行政处罚。亚莎奇公司不服原审判决,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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