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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中专实行学籍电子注册制 加强对学生管理和考核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 07:31 水母网

  水母网8月16日讯昨日,烟台市教育局出台了《烟台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加强了对中专学生管理和考核。根据新规定,烟台市所有中等职业学校在新学年统一实行学生学籍电子注册管理。每学期开学时,学生逾期两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新生报到后,学校应在两个星期内按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才能取得学籍;不合格者,由学校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复查结束后,学校应在一个月内到烟台市教育局办
理学籍审查、备案手续。(记者于在翔)责任编辑:王家荣(来源:水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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