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下发《国务院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这意味着商业流通发展要提速了。
国家将加大改革力度,继续推进国有流通企业改组改制,并将妥善安置职工,降低国有流通企业改革成本。同时,将建立调控和应急机制,包括建立和完善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建立应急调控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国内市场稳定有序。
鼓励企业开拓农村消费市场
《意见》指出,国家鼓励优势流通企业用连锁经营方式完善农村流通网络,采取多种方式开拓农村市场,引导农村消费。开展农产品连锁经营试点,对试点企业从农业生产单位购进农产品的,鼓励其取得农业生产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凭证;对试点企业建设冷藏、低温仓储、运输为主的农产品冷链系统的,可以实行加速折旧。
加快培育大型流通企业集团
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和世贸组织规则,积极培育一批有著名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流通企业。鼓励具有竞争优势的流通企业通过参股、控股、承包、兼并、收购、托管和特许经营等方式,实现规模扩张,引导支持流通企业做强做大。
各有关部门和有关金融机构要扶持流通企业做强做大,在安排中央外贸发展基金和国债资金、设立财务公司、发行股票和债券、提供金融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
推进国有流通企业改组改制
各地政府要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支持国有流通企业改组改制,对资不抵债、长期亏损、扭亏无望的国有流通企业,依法实施租赁、出售、债务重组和关闭破产;支持企业进行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资产重组,鼓励各种资本参与企业改组改造。
《意见》同时指出,妥善处理国有流通企业历史包袱,妥善安置职工,降低国有流通企业改革成本。
新华社网络编辑: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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