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国内财经 > 正文
 

中国的电力短缺和电力部门的改革前景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5日 11:09 《财经界》

    中国经济的迅速增长导致对电力需求大增,但供给却没有跟上。大多数省份出现了电力短缺,华东和华南的情况尤其严重。

  供求失衡。1季度电力需求同比增长了13%,仅略低于2003~2004年期间15%的年度增长率。中国主要城市一直在制定计划,通过在7月和8月暂停工厂生产来应对夏季用电高峰期。

  去年以来,造成供电短缺的基本原因仍未发生变化。需求被以下因素所驱动:

  ——政府支持的工业投资猛增,只有很微弱的信号表明投资增速将会放缓;

  ——空调用电需求日益增长;

  中国每年新增发电能力约为5000万千瓦以上,但供给仍落后于需求。问题部分要追溯到1999~2002年对建设大型发电厂的禁令,这一禁令到现在仍有影响。

  使情况进一步恶化的因素包括:

  ——发电厂的煤炭供应中断;

  ——一些电力公司不愿意高价购买煤炭;

  ——输配电系统发展不充分。

  预计今年夏天发电量将短缺3000万千瓦,比去年同期的4000万千瓦有所下降(夏季是电力系统最紧张的时期,因为空调的使用达到高峰)。情况好转是因为新建电厂开始发电,以及水电站的供水情况得到改善。

  经济影响。电力短缺不可避免的影响了经济活动。5月以来,广东的工厂被迫每周关闭三天,预计该省GDP增速将因此而降低2个百分点。省政府已经为购买和使用柴油机发电的企业的燃料成本提供了补贴,以鼓励小规模发电。对这些发电设备的使用推动了石油进口。其他地方,北京和上海已经宣布了一些计划,迫使成千上万家工厂在7~8月用电高峰时期关闭一周。

  价格上升。4月,政府宣布批发和零售电价都将上升,从而使电力公司能够部分弥补上升的燃料成本。经中央政府同意,每个省和直辖市都有权决定自己的电力定价结构和水平。5月宣布的零售价格上涨的幅度大部分在2%~8%之间,商业用户的涨幅最大,而居民用户的涨幅最小。一些实行分时定价的地区正在扩大高峰期和非高峰期的价格差异。由于现在的消费价格指数约为2%,所以电力价格上升的幅度较大,但几乎不足以改变消费者的行为。还远不清楚电力公司的收入是否足以支付燃料的高成本和主要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

  扩张产能。中国继续增加发电能力:

  ——2004年发电装机容量达到4.44亿千瓦,已经连续20年以上每年增长率为8%左右。

  ——去年继续新建发电厂,约增加了5000万千瓦的发电能力,增幅为12%。而1999~2002年期间发电能力增速约为5%~6%,2003年增长了9%。

  ——预计今年发电能力将进一步增加7000万千瓦。

  ——2006~2010年期间,可能将新增3亿千瓦的发电能力。

  ——将继续扩建输配电网络。

  明年电力短缺是否减轻或消失将取决于经济增长的步伐和性质,以及政府能否采取提高能源效率的措施。

  电力部门改革。电力部门最近阶段的改革始于2002年,将国家电力总公司拆解成了五个大型发电公司和两个电网公司,并成立了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简称“电监会”)。从那以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发改委”)与电监会发布一些文件,意在为地方电力市场的发展奠定基础。这些文件涵盖了以下方面:

  ——开始为电力输送和分配设定价格;

  ——为电力企业的试验市场设立规则,包括将容量电费和能源收费分离开来;

  ——修订零售价格目录结构;

  ——在批发和零售价格之间建立更紧密的联系。

  政策变数。这些是积极的措施,但人们也有一些担忧,主要是持续存在的政策变数。尽管经过了几年慎重考虑,政府也发出了许多通知,但市场的最终形态,以及市场规则的性质都仍不清楚。发电公司投资是为了赢得市场份额,以及可能的短期利润,而电网公司投资是被迫的。所有这些公司对国有银行的负债日益增多。国内外的私人部门很大程度上被排斥在外。

  在电力严重短缺的情况结束之前,政府不大可能大力推进电力市场的建设。新市场的有效性应该由以下这些能力判断:向电力部门的参与者发送有效的价格信号,使他们以合适方式投资的能力;提高他们商业效率的能力;促使用电者改变用电行为。电监会有责任拟定精确的市场规则,以实现这些目标。不管新规则多么适当,仍有许多障碍不利于市场的有效运作。这些障碍包括:

  ——发改委仍有权力,对价格和建设项目审批有决定权;

  ——电监会相对缺乏权力;

  ——地方和较低级别政府保护各自利益的能力;

  ——法律体系不完善。

  结论:尽管发电能力持续增长,但电力短缺至少会持续到2006年。电力需求上升的速度高于经济增长率,除了有计划停电之外,限制需求的措施不足。政府将推进建立地区电力市场的计划,并为2006年的电力市场准备框架和规则。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爱问 iAsk.com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