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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维修企业拿规定当儿戏 消费者仍在暗中吃大亏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5日 08:52 水母网

  水母网8月15日讯8月1日,交通部颁发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开始正式实施。然而事过十多天,近日记者在市区汽修市场暗访时发现,许多汽车维修企业并未执行,有的维修人员甚至根本没听说过这一规定。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市交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如果接到消费者投诉并经查属实,将按照新规定对违规的汽修厂予以处罚。

  昨日,距离新规定出台已经14天,上午9时许,记者跟随一位想修车的“桑塔纳2000”
车主来到位于幸福中路附近的一家汽修厂,据车主高先生讲,该厂在车主中的口碑甚好。由于是周日,记者在现场看到,前来维修保养车辆的客户的确不少,厂外面还停放了好几辆待修车,而当被问到《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时,负责客户接待的小姐表示并不清楚。

  按照新规定,因维修内容不同被分为20000公里或者100日、5000公里或者30日、2000公里或者10日的维修保质期内容,全被该厂负责接待的小姐统一为500公里或3天。当问及对方修完车后能不能发给新规定的重点内容《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时,这位接待人员很不耐烦地说:“给你修好车就行了,要什么合格证?”

  正规的汽修公司尚且如此,就更别提一些小型汽修厂了。中午1时许,在南郊黄务附近,几个正在歇晌的小汽车修理厂的老板对记者所说的新规定多嗤之以鼻。一些修理工告诉记者,来这里小修和正常的保养的车辆没有保质期,大修的保质期只能通过维修方与车主“商量”而定。

  随后,在一位私家车主于女士的协助下,记者驱车来到东郊一家较有名气的汽车维修站。在这里,记者看到车间的墙壁上挂着“返修率不超过2%,合格率不低于98%”之类的文字告示,但没有看到《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所要求的维修质量保证期的公示。对此,维修站的工作人员振振有词:“我们这儿的信誉很好,都是老客户,我们保证对客户负责就是了。”当于女士问“口说无凭,车修不好谁负责”时,另一位工作人员却笑话她太较真,“车修不好,回头再好好给你修就是了。”

  记者获悉,《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实施,特别是新规定中关于出厂质保期、维修出厂合格证方面的说明,对车主来说意义重大。但从记者了解的情况看,执行情况并不乐观。修车费用动辄成百上千元,不是笔小数目,消费者担心,《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本来是保障其权益的利好政策,可汽修企业拿规定当儿戏,消费者岂不是吃了大亏?

  负责全市维修行业管理的市交通局运管处维修科有关人员告诉记者,从8月1日起,我市维修行业已开始执行《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尽管落实到位尚需一段时间,但从8月1日开始,如果接到消费者投诉并经查属实,将按照新规定对违规的汽修厂予以处罚。(本报记者夏红尧权立通)责任编辑:邱雁(来源:水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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