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作物品种权年申请量已跃居世界第四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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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4日 17:11 新华网 | |||||||||
新华网成都8月14日电 (记者 姚润丰) 农业部最新统计显示,自1999年6月16日至今年5月20日6年间,农业部已陆续发布6批共62个植物种(属)类型的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植物新品种保护环境的不断改善使育种者品种权申请数量以年均30%的速度递增,今年前7个月外国企业和个人的申请数量达到54件,目前我国品种权年申请量已位居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成员国第4位。
正在此间召开的第二届全国农作物授权品种展示暨品种权交易会上,6家育种企业与6家科研单位签订了85项植物新品种授权,新品种转让经费超过5000万元。农业部副部长张宝文对此表示,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影响力的扩大和育种者品种权意识的提高,促进了科研与生产经营的联合,促进了具有知识产权的农作物新品种的转化和应用,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产品竞争力增强服务。 农作物新品种为我国粮食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张宝文介绍说,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实施,激发了育种者创新的热情。统计显示,2002年至2005年6月低,全国共申请农作物品种权1800余个,相当于1979年至2001年培育并推广各种作物新品种、新组合的总和。据对500个授权品种和申请品种的统计,几年累计授权品种的推广面积达6.4亿亩,增产粮食563.2亿公斤,实施单位所得效益达19.7亿元,社会新增效益223.7亿元。 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司长张凤桐表示,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在推动我国育种业技术创新、优化育种资源配置、推动农业科技创新体制的改革等方面也已发挥了巨大作用。从对我国500多个授权品种和申请品种的调查情况来看,48.2%的品种权申请来自企业;在植物新品种研发经费投入中,企业、育种单位及其他渠道投入已高达83%。政府投入仅占17%,育种业科技创新投入的机制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企业作为技术创新主体的作用和功能大大强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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