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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明确电力增容收费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2日 03:10 现代快报

  快报讯(记者郑春平)昨日,江苏省物价局对电力增容费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根据规定,省电力公司向多回路用电户收取的供(配)电工程贴费变更为高可靠性供电费用。对一般供电要求的电力用户申请新装及增加用电容量,供电企业不得收取高可靠性供电费用。为了节约电力建设投入,合理配置电力资源,对申请新装及增加用电容量的两路及以上多回路供电(含备用电源、保安电源)用电户,在国家没有统一出台高可靠性电价前,除供电容量最大的供电回路外,对其余供电回路可按供用电双方约定的容量适当收取高可靠性供电费用
,但不得再以供(配)电工程贴费名义收取任何费用。农村电力用户增容收费办法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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