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出台新征地补偿标准保护农民切身利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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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2日 01:01 中华工商时报 | |||||||||
(记者 陆昀 11日北京报道) 为了进一步完善征地补偿办法,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国土资源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加快工作进度,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制订并公布本地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这标志着新的征地补偿标准即将出台。 据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作为新的征地综合补偿标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制订将综合考虑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
国土资源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东部地区在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制订区片综合地价,中、西部地区大中城市郊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区片综合地价制订工作,其他暂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制订统一年产值标准。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一经公布必须严格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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