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林业局、国家统计局在北京联合召开“中国森林资源核算研究”项目研讨会,邀请专家对项目所取得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初步核算出的我国森林资源林木、林地价值进行讨论和审议。与会专家认真听取了项目组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在对这一成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的同时,从进一步完善核算过程和确保核算结果的科学性、准确性出发,也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中国森林资源核算研究”项目自去年4月启动以来,在项目领导小组和项目专家指导委员会的直接关心、指导下,经过参研人员的共同努力,完成了项目第一阶段的各项研究任务,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为了确保项目研究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项目指导委员会的建议,项目成立了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林业局、国家统计局、中国林科院、北京林业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等单位涉及经济学、统计学、资源环境、林学、生态学等多个领域的专家组成的项目攻关组,重点针对“把森林资源核算纳入绿色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理论研究”和“把森林资源核算纳入绿色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方法研究”两个专题,进行集中攻关。一年来,攻关组先后多次组织召开不同规模的专家研讨会、座谈会,反复对两个专题研究内容进行研究、讨论。经过参研人员的共同努力,已经初步完成了森林资源价值核算的理论和方法研究,研究制定出了一套核算森林资源实物量和价值量的核算方法。
开展森林资源价值核算是项目研究的重点,也是核心。在理论、方法攻关组深入开展研究并取得初步成果的同时,项目组及时启动了森林资源价值核算工作。根据研究制定的森林资源实物量和价值量的核算方法,项目组完成了森林资源核算价格调查数据的表式设计,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森林资源核算基础资料的调查与收集工作。各省林业厅(局)对此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认真收集、填报相关资料和数据。在此基础上,项目组组织精干力量一方面对各地上报的林木林地价格数据进行了认真的统计、分析和核实,研究并核算出了林木林地价格数据;另一方面根据第五次、第六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数据,完成了森林资源实物存量和变动量核算。同时,项目组根据森林资源分布特点、区域代表性和核算要求,选定了内蒙古、黑龙江、浙江、福建、湖北、湖南、海南、四川、西藏、陕西、新疆等11个省(区)和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作为试点单位开展核算。在研究提出林木林地实物存量与变动量、价格等数据的基础上,项目组初步核算出了全国森林资源林木林地的价值量。
下一步,“中国森林资源核算研究”项目将重点开展森林生态价值的核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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