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讨论总部机关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
8月5日下午,按照钢铁研究总院先进性教育活动推进计划的安排,钢铁研究总院党委中心组召开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专题学习交流会。院中心组全体成员、国资委第十八督导组沈向科同志参加了学习和讨论。
会上,钢铁研究总院院长助理、党群工作部主任、总院先进性教育办公室主任金命昌同志重点做了题为“把握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主题发言。金命昌讲到,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我国现在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突破1000美元,正处于整个现代化进程中一个非常关键的阶段,只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才能为妥善应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诸多矛盾提供重要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的基本原则,顺利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不断开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
与会同志结合主题发言进行了学习交流。大家一致认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关系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长远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新的历史时期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自觉地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各项工作,推进各项事业,实现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
学习会上,大家还就总部机关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先进性的具体要求进行了讨论。大家原则同意机关党员“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服务好、业绩优”以及党员干部“政治素质高、工作业绩实、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优”的先进性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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