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源头防腐 机关单位账户每日清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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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8日 12:2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辽宁省鞍山市28个机关率先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 据新华社沈阳8月7日电 为有效监督预算执行,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从8月起,辽宁省鞍山市28个机关率先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由财政部门统一设立国库账户,各单位开设的账户则要求日报日清,余额为“零”,以杜绝挪用资金和私设小金库现象的发生,从源头上防腐。
据介绍,每个单位都设立账户,拨付的财政资金经常滞留在预算单位,会造成财政资金分散,甚至出现私设小金库、财政资金被挪为他用等问题。建立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后,财政部门在人民银行开设统一国库存款账户,并为预算单位开设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必须按地方人代会上审议通过的预算花钱,由财政部门通过人民银行,将预算钱款划拨到零余额账户里,供预算单位支配使用;预算单位每日发生的支付情况,都要与国库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进行清算,即每日剩余的“闲钱”或进账的资金,都要上缴清算,使余额为零。这样可以使每笔资金的使用支付情况清楚透明,实现财政性资金集中化管理,规范预算执行,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从而使预算监督由事后监督变成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从源头上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 据了解,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后,财政部门只是负责控制和监督预算的执行,各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主体地位、资金使用权限、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权限,并没有任何改变,经人代会批准的预算确定的事项,由各部门执行和组织实施,资金的支配权和使用权,由各部门、各单位掌握,具体使用方向、项目开支都是按预算确定的内容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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