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统计执法检查意见和国家统计局、浙江省人民政府的要求,浙江省统计局于7月26日召开全省培育和发展统计事务所现场会。会议要求各级政府统计部门要重视和加强对统计中介组织初创时期的扶持力度,加强对统计中介组织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加大统计检查和统计执法力度,严格规范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行为,为统计中介组织发展创造良好环境,鼓励统计中介组织从事多方面的统计业务活动,加强统计中介组织行业自律建设。
会议由省统计局纪检组长邵文国主持,助理巡视员沈强就《关于培育和发展统计事务所的指导性意见》作说明,金汝斌局长讲话。台州、温岭、义乌、玉环、德清等五个市、县统计局和大溪镇政府、温岭市统计事务所和企业法人代表分别在上午的现场会和下午的大溪现场会上作经验介绍。
会议认为,统计事务所的培育和发展,对于基层统计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加强统计基础,提高源头数据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培育和发展统计事务所是全省统计工作面临新形势的必然要求,全省各地不断探索,并且已有成功的经验,同时得到全国人大蒋正华副委员长的充分肯定。
会议强调,培育和发展统计中介组织,对于进一步推动统计工作的良性发展,进一步树立科学的统计发展观,进一步更好地为全省的市场经济发展服务,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培育和发展统计中介组织是统计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是适应市场经济模式的需要,是加强统计基础的需要,是推进统计调查职业化的需要,是提高基层统计工作水平的需要,是推进统计调查职业化的需要,是提高基层统计工作水平的需要。
会议同时强调,培育和发展统计中介组织中要把握的几个重点:统计中介组织必须依法履行统计职责,必须明确与被代理对象的法律责任关系,设立统计中介机构必须严格把握从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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