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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商局首建百人律师团应对行政诉讼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6日 10:17 21世纪经济报道

  见习记者 谢 丁 北京报道

  7月28日,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法制科的龚超有了一个新身份——北京市工商局内部律师团的成员。

  从这一天开始,龚超除了做好本职工作之外,还将参加北京市工商局组织的定期培训
、重大疑难案件的分析研究以及观摩行政诉讼案件等交流活动。

  同日,一个由120多人组成的律师团在北京市工商局正式成立。他们全部来自北京市工商系统内部,龚超和他在朝阳分局的三位同事,有幸位列其中。

  “他们的主要任务,主要是应对工商系统日益增加的行政诉讼案件,降低败诉率,并对工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解决方案。”北京市工商局法制处处长胡莉蓉对本报记者说。

  而不容忽视的一个背景是,自2004年7月1日,被称为“行政机关自我革命”的《行政许可法》实施1年以来,北京市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大幅增加。

  对此,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徐湘林认为,这个举动“可以看作是政府为了迎接来自外部的压力而被迫进行的内部改革。这是政府在职能转变过程中延伸出来的一种新的职能。”

  成立背后的双重压力

  成立律师团的动机,来源于行政诉讼案件数量的逐年上升。

  北京市工商局数据显示:最近6年,北京市工商局共发生行政诉讼267件。其中2004年就占了119件,同1999年比增幅达到600%多。2005年截止到目前,行政诉讼案件已达64件。

  而这个数字还在不停地上涨。北京市工商局副局长崔建立坦承:“行政诉讼案件数量的增加以及诉讼中不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给我们的应诉工作带来巨大压力。”

  “据我们预计,2006年底才是行政诉讼案件的最高峰,也就是在《行政许可法》出台两年半之后。”胡莉蓉说。她认为,各类市场主体依法维权的意识不断加强,是行政诉讼案件上升最根本的原因。

  而大多数行政法专家认为,行政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才是导致行政诉讼案件激增的主要原因。

  一个明显的例子,就是《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

  北京市工商局数据显示,自2004年7月1日被称为“行政机关自我革命”的《行政许可法》实施以来,北京市行政许可案件数量就有所增加,仅今年上半年与去年同期相比,就从20%上升到40%。

  “在《行政许可法》颁布之后,公民很容易判断一个行政行为是否违法。而且,公民行政诉讼胜诉率的提高,无形中也让公民有了信心去利用诉讼这种手段去维护自己的权利。”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莫纪宏说。

  与公民行政诉讼胜诉相对应的是,行政机关的败诉率逐年上升。

  据媒体报道,随着行政诉讼案件的激增,行政机关的败诉率也正处于上升的趋势。来自北京市工商局的数据显示,过去6年,法院判决撤销或确认违法的案件为45件,占案件总量的17%。

  “法律上目前还存在一些空当,许多案件涉及的内容,《行政许可法》中都没有具体的法律条文可循。这些比较有争议的地方,最容易出现行政诉讼。”胡莉蓉说。

  其实,这也是行政机关在某些案件上败诉的原因之一。在胡莉蓉看来,新问题突出表现在行政机关和法院之间,二者对法条的理解产生了某些偏差。

  而一份于今年5月在北京市东城区率先实行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败诉责任追究办法》,更是让全市行政机关都感到了一丝寒意。《办法》规定,对于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一年败诉达6次以上或造成严重影响的行政部门,将责令其“一把手”引咎辞职。

  北京工商局由此有了建立“律师团”的念头。“我们希望通过成立律师团尽量减少案件的败诉率,但是我认为败诉并不可怕,因为有一些败诉案件,明显涉及到新法条文的执行和理解问题。”胡莉蓉解释说。

  去年10月,成立律师团的构想正式提出。今年7月底,律师团正式成立。律师团成员全部来自北京市工商系统内部,其中25人已经取得律师资格证书。按照工商局自己的说法,这是“一支精通工商业务,熟悉诉讼程序并且相对稳定的高素质应诉队伍”。

  巧的是,就在北京市工商局律师团成立当天——7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文件指出,对有违法或者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可以根据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或者影响的恶劣程度等具体情况,给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评比先进的资格等处理。

  律师团的成立,也许恰逢其时。

  律师团模式的软肋

  一个不能忽略的事实是,北京市工商局的此项举动,在全国尚属首创。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朱芒认为,它意味着行政机关真正把诉讼当作一种法律技术去看待。而且,通过具体案件的研讨,找寻解决方案,有利于发现行政机关内部的执法问题。

  但是,尽管如此,仍然有一些质疑。

  据介绍,工商局将律师团成员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为核心层,大约20人,他们应具备丰富的应诉经验和较高的法律专业水准,同时还是各部门的业务能手;第二层次为外围松散层,成员为核心层之外的所有报名人员,约100人左右。

  按照律师团的运作模式,核心层的主要任务是跨区域代理市局行政诉讼案件,或给予部分分局行政诉讼案件的必要支持。而外围层只是由市局和各分局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进行组织培训和交流活动。

  “这意味着,律师团更多的精力,将放在如何对行政行为进行善后处理,而没有从行政行为的源头上加以预防。”莫纪宏说。

  此外,律师团成员参差不齐的法律知识水平也被列为这种机制的软肋之一。

  律师团120多名成员,全都来自于工商局系统内部。比如,在龚超所在的朝阳分局,一共有四人被招为律师团成员,但只有一人取得律师资格证书。而在全部报名人选中,也只有25人取得律师资格证书。

  这些成员,每个人在平时还都有自己的本职工作,只有在需要的时候才召集到一起。而对于律师团里的工作,他们并不享有任何额外的待遇。

  专家认为,如何培养律师团成员的法律专业素质?怎样才能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都是律师团不可回避的问题。

  一种政府新职能的诞生

  虽然律师团模式的初衷只是应对行政诉讼和提高胜诉率,但作为政府部门内部进行的人员架构调整,政府职能转变的影子隐然可见。

  “成立律师团,可以看作是政府为了迎接来自外部的压力而被迫进行的内部改革。”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徐湘林教授评价说。

  徐湘林所说的压力,主要来自于两方面。

  一方面,上级政府和领导正在提倡一种新型的依法行政理念;另一方面,来自社会的监督也逼使政府部门必须进行职能上的调整和转变。

  按照他的说法,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推行可以看成是来自政府体系内上级的压力,而行政诉讼的增加则是日渐强大的外部压力。“压力使得行政执行体制转变的制度创新迫在眉睫。”

  事实上,由于《行政许可法》的实施,行政诉讼案件数量激增,而政府也不得不去面对经常败诉的后果。

  徐湘林认为,这种越来越明显的行政执行后果,开始促使政府进行反省,必须对政府管理职能进行调整。而律师团模式正好体现了政府进行自我更正的迫切心态。这种模式的背后,其实是一种政府职能的延伸。他提出,“这种新的职能,可以由政府委托给外界机构,也可以由政府内部来承担。”

  但工商局也有自己的苦衷,胡莉蓉说:“我们对此进行研究过,社会上的执业律师,对工商系统内部的政策、法律法规等并不是全部了解。而且,具体案件往往还会涉及很多专业问题。”

  据介绍,律师团117名报名人员所从事的专业涵盖了法制、注册、外资、市场、经检、消保、监督、商标、广告、合同、食品安全监察等全部专业。

  对此,徐湘林说:“必须承认,律师团模式也是行政机关在目前的体制下惟一能够做到的一种方式。但效果如何,还有待观察。”


  爱问(iAsk.com)律师团 相关网页约369,54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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