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广东各级统计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统计局长会议精神,从增强执政能力的要求出发,以严肃查处经济普查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为重点,积极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上半年,全省共立案查处统计违法案件99宗,结案95宗,其中查处虚报统计资料1宗,瞒报统计资料8宗,伪造统计资料2宗,拒报统计资料82宗,屡次迟报统计资料2宗;在已结案的案件中,给予警告1宗,进行通报批评58宗,罚款36宗,罚款金额共计15.66万元。
上半年查处的各类统计违法案件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经济普查违法案件占很大比例。至6月底,全省共立案查处经济普查违法案件78宗,结案77宗,其中虚报1宗,伪造1宗,拒报75宗;在已结案的经济普查违法案件中,进行通报批评53宗,罚款25宗,罚款金额共计12.49万元。
二、拒报、瞒报统计资料已成为当前统计违法行为中的突出问题。在全省查处的各类统计违法案件中,拒报、瞒报统计资料的共90宗,占94.7%;其中尤以拒报统计资料最为突出,共82宗,占案件总数的86.3%。
三、查处的案件中,珠三角地区占较大比重。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和肇庆共查处统计违法案件78宗,占查处案件的78.8%;茂名、湛江、揭阳、汕头、河源、韶关、汕尾等地共查处案件21宗,占21.2%。
四、查处统计违法案件以营造良好的统计法制环境为目的。各级统计执法部门在查处违法案件过程中,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重视对违法行为人进行批评教育。在已结案的案件中,警告和通报批评的案件共59宗,占62.1%。
据悉,今年以来,广东省各级统计部门将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作为统计工作的第一要务,采取措施加强统计执法工作,充分发挥统计法制的保驾护航作用。有的地方建立应急执法队伍,主动介入经济普查工作,有的地方强化统计执法责任制,成立查案工作督查小组,加大查处工作的督办力度,还有的把拒报、迟报、瞒报和漏报作为检查的重点,加强执法检查,有效地保障了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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