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近期将公布去年度进出口企业黑名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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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5日 09:48 中国青年报 | |||||||||
3年内走私案值超过500万元或连续走私两次以上,或被判走私罪并生效的进出口企业,将会被曝光。海关总署每年一次的对进出口企业实行的“红、黑名单”公布制度,近期将有最新情况通报。 2004年3月24日,海关总署从全国22万多家在海关注册登记的生产型企业及各类外经贸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中评定出58家违规企业,列入“黑名单”并曝光。这些企业在国内报
有消息称,海关对“黑名单”上的违法企业实施风险布控,加强查验;对经常发生走私违法的企业严厉打击,依法惩处,使其处处受制,没有市场活动的机会和空间,直至丧失主体资格,被淘汰出局。如上海海关对因走私违法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实行100%开箱验货。 海关对上“黑名单”的企业采取每年更新、删除或补录措施,如上榜企业1年内没有走私记录,就会被从名单上删除。 据悉,2003年“黑名单”上的58家企业中,广东企业达28家,且位居前12位的均是广东企业。(苏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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