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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制度调整事故伤害快报 伤残津贴随工资增加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5日 07:31 水母网

  水母网8月5日讯记者昨日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针对工伤保险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市劳动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对工伤保险进行适度调整,以更好地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此次调整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建立事故伤害快报制度。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用人单位应当在3日内报告工伤保险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事故伤害造成死亡或一次性伤
害三人以上的,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二是规定了工伤认定补正材料和提交证据的期限一般为30日内。三是规定了五、六级伤残职工伤残津贴的调整办法。五、六级伤残职工在按月领取伤残津贴期间,如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增加工资,其伤残津贴应按本单位在职职工人均月增加工资额的70%或60%相应增加。四是明确了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认定工伤的具体情形。上下班途中既包括职工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既可以是职工驾驶或乘坐的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的,也可以是职工因其他机动车事故造成的。据了解,此次政策调整将对我市11782户参保企业、73万多参保职工产生影响。

  (孙朝光 任少鹏 高春宽)责任编辑:邱雁(来源:水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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