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8月4日电 (邓华宁、吉强) 最新统计分析报告显示,上半年长三角15个城市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首次突破8000元大关,达到8002元,较全国平均水平高出2628元。收入增长带来消费能力升级,长三角城市居民消费结构正由大众消费向享受型消费转变。
在长三角地区,不同区域间城市居民的收入差距是客观存在的。上半年,江苏8市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和沪、浙相比仍存在不小的差距,和上海的差距为2572元,和浙江6市
的差距为1863元,但是,由于江苏今年的增幅最高,所以,江苏和沪、浙差距的幅度在缩小。其中,上海超过江苏8市的幅度由去年底的42.2%缩小到了今年上半年的36.3%,浙江超过江苏的幅度则由去年底的34.5%缩小到了今年上半年的26.3%。
工薪收入构成长三角城市居民收入的主体。上半年长三角城市人均工薪收入5769元,增长15.2%,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72.1%,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和沪、浙相比,江苏工薪收入偏低。上半年南京市居民的工薪收入增长幅度高达33.2%,在长三角城市、省内城市和副省级城市中均名列第一位。即便如此,南京市居民的人均工薪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也只达到72.6%,是江苏8市里唯一一个人均工薪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达到长三角地区平均水平的城市。浙江的情况则明显不同:6个城市里有4个达到了长三角的平均水平,其中,绍兴市人均工薪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达到84.1%,是长三角最高的。至于上海,这一比重为76.6%。
专家认为,上海和浙江城市居民就业充分,百姓创业欲望强烈,职工从单位获得的劳动报酬较高,这是江苏地区居民收入低于浙江的根本原因。此外,上半年,长三角城市居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净收入,仍保持了高增长,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继续提高。15个城市人均经营净收入541元,增长了45.4%,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6.8%,比去年同期提高了1.4个百分点。浙江6市由于个私经济起步早、发展快,上半年人均经营净收入728元,高出长三角平均水平187元,高出江苏8城市平均水平306元。
长三角城市居民从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不动产(如房屋、车辆、土地、收藏品)中所获得的财产性收入,上半年人均225元,虽然增长45.2%,但增幅比去年同期减少了32个百分点。这部分收入最高的依然是浙江6市,人均达到了342元,高出江苏8市平均水平194元,高出上海市201元。专家对财产性收入增幅大幅回落的解释是:股票市场持续低迷、彩票市场出现信任危机,居民的投资行为大为减少;同时由于城市建设改造力度的加大,居民的不动产结构发生变化,导致居民财产性收入的渠道狭窄。
长三角城市居民在收入大幅增长后,消费结构升级,正由传统的大众消费为主向享受型消费转变。1-6月江苏城镇居民食品消费人均为1608元,同比增长10.4%,食品占消费的比重即恩格尔系数为38%,下降3个百分点。与此同时,居民在外用餐支出快速增长,人均消费346元,同比增长35%。1-5月份,浙江全省餐饮业零售额20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8.9%。其次是交通支出增长迅猛。1-6月,江苏每百户城镇居民家庭拥有家用汽车4.11辆,比上年同期增加2.5辆。浙江城镇居民今年上半年购买汽车总量与去年同期相比翻了一番。此外,长三角居民在教育、医疗、住房领域的支出依然保持强劲的增长势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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