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购汇限制再度放宽 有利遏制外汇非法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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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 08:40 证券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于扬) 昨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并施行《关于调整境内居民个人经常项目下因私购汇限额及简化相关手续的通知》,再度放宽居民个人经常项目购汇政策。 据悉,《通知》提高了境内居民个人经常项目下因私购汇指导性限额,并简化了有关购汇凭证。对于持因私护照的境内居民个人出境旅游、探亲、考察等有实际出境行为的购汇指导性限额,出境时间在半年以下的,由等值3000美元提高为等值5000美元;在半年(含)
此外,《通知》还规定,对于境内居民个人持境内金融机构发行的外币卡在境外进行的经常项目下的消费支付所形成的透支,持卡人可以在发卡金融机构购汇偿还,购汇金额没有数量限制。这就为居民个人境外消费提供了一种更为便捷和安全的支付方式。 外汇局有关人士表示,个人因私购汇政策的调整是国家外汇管理局进一步落实经常项目可兑换原则,促进个人用汇便利化的举措,将进一步满足境内居民个人正常、合理的经常项目外汇需求,同时有利于遏制外汇非法交易,维护外汇市场秩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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