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桂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赵超实习生廖诚艺牟黎黎)上世纪90年代初,随着工资收入的增加和物价水平的提高,南宁市不少单位都提高了防暑降温补贴费的标准,广西区人事厅也适时作出调整,将高温补贴费调整为每人每月8元钱。令人尴尬的是,15年过去了,南宁市很多单位至今给职工发放的高温补贴费仍然是每月8元。
南宁市建设委员会杭老先生告诉记者,上世纪80年代末,他在南宁市机械养鸡厂任厂
长时,每年夏季可以领到每月8元的饮料费(即高温补贴费),“当时一支冰棍、一杯凉茶只要几分钱,8元钱能买到不少饮品”。上世纪90年代,杭老先生调到南宁市建设委员会工作,他的工资也从每月90多元涨到1000多元,但每月8元的饮料费依然保持不变。现在退休了,每逢夏天,杭老先生的退休工资内仍包含8元的饮料费。杭老先生认为,现在一杯凉茶都要1块钱了,每月只发8元钱的饮料费,显然已经不合时宜了。
8月1日,记者又对南宁市多个单位的职工进行了解,发现目前南宁市的环卫站、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等单位,每年的5月到10月都会给职工发放高温补贴费,基本上都是8元钱的标准。
据了解,我国在上世纪60年代制定了《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到90年代,自治区人事厅下发了《关于调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夏季防暑降温补贴费标准的通知》,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夏季防暑降温补贴费调整为:每年的5月至9月,每人每月按8元发放。
南宁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室的黄先生认为,高温补贴费体现了对劳动者的尊重和重视。由于现在很多单位的工薪制度都是“岗位工资+效益工资”,因此高温补贴费已经慢慢弱化,甚至有不少单位已经取消了高温补贴费。他认为,取消高温补贴费并不代表对劳动者的不尊重,因为现在很多单位的工作人员都在室内办公,有空调。而环卫工人等长期在室外工作的一些职工,则认为8元的高温补贴费太少了。
一些单位的负责人对每月8元的高温补贴费也很无奈。南宁市建设委员会人事科科长孙丽平说,高温补贴费是由市里统一发放的,不过个别单位也可以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职工的工作性质作出调整。
事实上,一些企业在发放高温补贴时,并不受文件限制。一名公交车司机告诉记者,每年从5月到10月,该公司员工每人每月都能拿到70元的高温补贴费,除此之外,公司的食堂每天还免费提供凉茶、冷饮等降暑饮料。该公司公共关系科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公司的高温补贴费,是根据不同工种来制定不同的标准,“司机长期在高温下作业,补贴相对较高,像我这样在办公室办公的工作人员就没这么高了”。
作者:赵超 廖诚艺 牟黎黎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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