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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服装穿在身上难放心 完全符合标准童装几乎没有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 07:10 水母网

  水母网8月4日讯《儿童服装安全技术规范》正式实施1个多月了,但记者走访部分服装商场发现,完全符合标准规定的儿童服装几乎没有,对衣着附件抗拉强力不得小于70N,小零件尺寸,包装用塑料薄膜规格和厚度要求等标准规定,大多销售商表现出一脸茫然。

  婴幼专卖店

  缺乏安全提示语

  7月29日,记者走访了位于华茂小区内一家颇具规模的品牌婴幼儿专卖店。“这些衣服面料90%都是棉的,适穿年龄在内标牌都有说明。”一位女店员介绍说,记者随机查看了1至3岁的婴幼儿应季衣服,关于面料成分、适穿年龄和洗涤安全说明都很详细。“我要选一件给朋友的孩子作为生日礼物,你给我看看你们的包装吧!”“店内有手提袋、纸兜和包装盒三种,包装盒要加收10元钱。”女店员随后展示了三种不同包装,记者看到,包装封面只有精美的商家标识,类似“应远离儿童!塑料薄膜会吸附在鼻子和嘴上并使人窒息!”等提示语言一概没有。

  同一天,在西大街一家婴幼专卖购物商厦记者看到,这里的婴幼儿纺织服装虽然对衣服的制作材料进行了说明,但对标准所考核的项目:甲醛、pH值、色牢度(耐水、汗、干摩、唾液)、异味、偶氮染料等,以及根据数值大小分为A、B、C三类却鲜有标注。

  外贸服装店

  与成人服装无异

  7月29日中午,记者走访了西南河路上的多家外贸童装店。采访中发现,绝大多数被称为“外贸服装”的婴儿服装没有明显的安全说明,与成人服装无异。一家童装店老板告诉记者,他店里的东西全是为三岁到八岁以下的儿童设计的,生意还算不错。采访时正巧老板谈妥一笔小生意,记者看到衣服包装是随手抓来的一个普通塑料袋。记者问老板,国家最近对儿童服装的衣着附件抗拉强力,小零件尺寸和包装用塑料薄膜做了新规定,这些服装怎么没有按有关规定标标注。老板说,他已经卖了很多年了,顾客从来没有找上门过。

  有关部门

  忽略细节后果严重

  烟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儿童服装安全技术规范》较之以往规范,该技术规范针对儿童特点增加了诸如:衣着附件抗拉强力不得小于70N,小零件尺寸以及包装用塑料薄膜规格及厚度要求等内容。

  另外,规定对内含小部件及塑料薄膜(袋)需附安全警示,如要在塑料薄膜(袋)上应有类似下述警示:“应远离儿童!塑料薄膜会吸附在鼻子和嘴上并使人窒息!”等。对三至八岁儿童穿着服装上面的附件,其包装上应有类似警示:“警告!内含小件物品,可能产生窒息危险,不适合三岁及以下儿童穿着!”

  记者了解到,所有这些要求,各生产经营企业若不严格执行,将有可能在出口时被检出问题而耽误交货。“我市的生产商和销售商都应当意识到,技术规范的深意是国家促使企业尽快适应日益苛刻的国际标准门槛。”市外经贸局世贸科负责人杨坤元说。据了解,目前我市共有服装加工企业400多家,年产各类服装1.8亿件,其中,童装和童鞋是主要产品之一。而作为我市童装重要市场之一的日韩和欧盟,今年以来他们先后实施保护性限制措施,童装的安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抽样和检测规则都是检验重点。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忽略细节就意味着主动让出市场,企业只有提高服装生产标准和技术,才有存活和发展的机会。本报记者孟宪臣通讯员 于世鸿责任编辑:邱雁(来源:水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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