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五年上半年,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政府国资委关于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步伐的战略部署,在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方面取得较好成绩,做到了时间过半、完成任务过半。全省完成产权交易项目345宗,实现产权交易金额29.5亿元,盘活存量国有资产91.2亿元,创历史同期最好水平。
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与财政部共同发布的3号令《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河北省政府6号令《河北省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严格按照规范的产权交易程序办事,对进场交易的国有产权,公开挂牌披露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保障了产权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上半年中心完成产权交易项目56宗,交易金额23.03亿元,盘活存量国有资产71.63亿元,交易金额及盘活国有资产量均占全省的78%。
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根据国家和河北省产权交易、企业改制的新形势、新政策,对现有产权交易规则进一步修改和完善,规范产权交易操作程序,从企业产权交易申报、出让材料审核、产权交易公告发布、受让方征集和登记、产权交易方式确定、以及产权合同签订、成交确认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规范交易,努力提高产权转让过程透明度。凡是进场交易项目,一律实行公开挂牌交易,通过报刊、产权交易网站等各种形式,将产权转让的信息向社会公开,全方位寻找潜在买方,广泛征集受让方。对出现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的,实行竞价方式,努力发现交易项目的价值,充分体现产权交易市场的发现受让方、发掘市场价格功能,力争使进入产权市场交易的项目实现价值最大化。严格按照公开程序进行操作,将决定权交给市场,克服暗箱操作、私下交易现象,凡进入中心交易的项目没有出现一例纠纷事件及违规现象。同时全面加强对企业的服务意识,通过多种形式促进产权交易工作的开展,如到改制任务大、涉及交易项目多的企业进行现场办公,方便企业,减少企业改制成本;和委内有关处室联合办公,提高改制效率,规范进场交易;对厅局改制项目与其它部门一块集中办公,现场进行交易指导,解答交易政策,服务厅局、方便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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