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冉学东发自北京
8月1日,许文盛又去了一趟濮阳市民政局,就他正在申请的河南省濮阳市贷款互助合作社向濮阳市民政局有关领导进行解释。“因为与现行法律法规有些冲突,在民政局注册有些困难。”许文盛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
他说:“如果按照社团法人注册的话,就必须是非营利性组织。但是民政局认为这个组织是营利性的,按照现行法律,必须具有金融机构从业许可证。”这显然是他很难办到的,因此这第一家纯粹意义上的民营小额信贷互助合作社就“难产”了。贷款互助合作社现状
许文盛主持的这个濮阳市贷款互助合作社已经到位的资金有60万元,这是濮阳市银监局经过调查研究确认的数字。许文盛表示,如果能注册的话,先期资金大概能有200万元。
“都是几个有志于解决农民贷款难,有志于农村小额信贷的朋友集资的。”许文盛说,“他们都是一些民营企业家,我给他们明说了,这部分资金只能是启动资金,是为了建立农村小额信贷的一个平台,只能做到保本微利。”
该项目资金来源包括项目一期启动资金60万元(已经筹集到位)、引进外资(包括国外资金、国内爱好贷款扶贫的企业或城市个人投资)、社员会费、社员贷款保证金、政府扶持资金等;在具体操作上,采取中心会议、五户联保、整贷零还、强制交纳贷款保证金等方式。
不过,他也承认,现在给这些出资人的只能是一个平台建立起来后的远景,希望平台建立后能够吸引外资,而对于出资人的收益部分在已经制定的濮阳市贷款互助合作社的章程中也还没有明确。
许文盛的这个项目得到了中国社科院贫困问题研究中心的支持。2004年8月,许文盛和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杜晓山取得了联系,当时中国农村小额信贷呈扩大趋势,杜晓山认为他发明的“流动贷款”完全可以和孟加拉小额信贷模式结合,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
杜晓山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2005年1月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建立更加贴近农民和农村需要、由自然人或企业发起的小额信贷组织”。2005年4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更加明确要求:“探索发展新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继续扩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据他所知,央行和银监会正在起草有关试点意见,现在央行的意思就是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先试点,然后才能推广。所以,这个项目是符合中央政策大方向的。
杜晓山表示,现在全国农村小额信贷组织已经有300多家,资金大概有10亿元,但大都是国际多边或双边援助机构和中国官方或半官方组织的合作,由中国民间组织负责运营的。就民营资本设立的农村小额信贷组织,许文盛的这个项目算是比较早的,希望他能够得到当地政府的支持。许文盛其人
许文盛以前是河南省濮阳市农行的信贷科长,受“农民视贷款为救济”触动,发现农村经济发展迫切需要金融支持,而农民对金融又所知甚少,迫切需要普及金融知识。
1995~1998年,许文盛主持当地农行营业所改革,推行岗位风险责任制,推出了“流动银行”,就是下乡把贷款直接给农民,营销、管理和回收贷款全程跟踪。他得到的经验是:“只要银行主动转换观念,伏下身子为农民服务,形成真正服务型的银行和农户的关系,农业贷款的风险是完全可以控制的。”他说他的“流动银行”的贷款回收率达到95%以上。
去年在一次自然灾害中受伤后,许文盛回家休息,开始全身心投入贷款互助合作社这个项目,还作了许多专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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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贷款互助合作社制定的一些细则
中心会议:是贷款中心运作的操作平台,项目拓展到新区域,经过3次中心会议,社员自由结成贷款互助小组,选举小组长和中心主任,明确社员互保、按期还款责任,明确小组长和中心主任协助互助社客户经理按期回收贷款责任,然后发放贷款。贷款后,社员必须按期参加中心会议,如约履行“约期还款”责任。协助客户经理组织中心会议、回收贷款是中心主任和小组长的基本职责。对没有按约定归还贷款的社员,中心会议将予以通报。
五户联保:就是联保小组成员之间互助合作,彼此承担贷款连带保证责任。
整贷零还:采用类同于住房按揭贷款的还款方法,社员必须在固定收款日,在中心会议上如约归还一定比例金额的贷款。约期分为周、两周、月、半年等多种方式。
强制交纳贷款保证金:就是社员必须在每期收款日,按贷款0.2%的固定比例,强制缴存2元以上现金,由互助社专户保管。贷款即将还清时,用于结清贷款。
贷款利率:由理事会参照信用社和民间贷款利率提出,经各中心社员大会通过后执行差异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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