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国内财经 > 部委专题--国家外汇管理局 > 正文
 

境内机构外汇限额提高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 08:20 新京报

  可保留现汇比例由目前的30%或50%调高到50%或80%

  据新华社北京8月2日电 (记者 张旭东) 国家外汇管理局2日对外出台并实施新规:大幅度提高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将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可保留现汇的比例,由现行的30%或50%调高到50%或80%.外汇账户管理和账户限额的核定是经常项目外汇管理的重要制度,是结售汇体制的基础,也是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基础。近年来,我国对经常
项目外汇账户管理已进行了多次调整。

  国家外汇管理局称,此次政策调整基本上取消了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方面的限制,使企业能最大限度地减少结售汇交易成本,同时也有利于提升企业外汇资金管理水平。

  国家外汇管理局特别表示,此次政策调整扩大了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资金使用的自主权,可以更大限度地按自己的意愿保留经常项目外汇收入,从而进一步推进了我国结售汇制度的改革。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