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由50%上调至8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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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 07:06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北京8月2日电 (记者 郭永刚) 记者今天从国家外汇管理局获悉,该局再次提高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将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可保留现汇的比例,由现行的30%或50%调高到50%或80%。 据了解,这是国家外汇局1994年以来第8次对境内机构外汇收入保留现汇政策进行调整。有专家称,此次政策调整,使境内机构可以更大限度地按自己的意愿保留经常项目外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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