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桂网-南国早报记者徐庆成韦继川实习生华华广西矿泉水、天然泉水水源点多,水量丰富,水质优良。但8月2日,记者从广西国土资源厅获悉,虽然今年广西矿泉水企业水源地年检合格率达100%,广西人却难饮本土的优质矿泉水。生产规模小、行业多头管理、企业负担过重等,已成为制约广西矿泉水企业发展的五大“瓶颈”。
本地水
“小家碧玉”难撑大市场
截至今年6月底,广西共有矿泉水企业38家,其中只有23家能正常生产,10家停产。由于生产规模小等多种原因,广西至今还没有在全国、全区影响大、销量大、能占主导地位的品牌。过去“茶花山”矿泉水名扬全区,可谓全区矿泉水的龙头,“六乌山”、“西山”、“十万大山”等品牌也曾名震一时,但在多种因素影响下都没能做强做大。记者了解到,广西矿泉水生产企业势单力薄,在23家能正常生产的企业中,仅有8个厂家兼生产少量瓶装水,有15个厂家同时生产散装水。而这些企业中大多数都是“低产户”:每小时生产100桶到150桶的厂家占76%;每小时生产240桶到600桶的厂家占20%;每小时生产1000桶以上的厂家只占4%。广西矿泉水企业规模小还表现在技术人员的缺乏上。有关部门对22家企业进行统计后发现,在916人在职职工中,技术人员有128人,占职工总数的13.9%,大多数企业仅有技术人员3~5个,个别企业只有1个技术人员。如此势单力薄的广西矿泉水企业,难以在市场上占据“大壁江山”。2002年1月至11月,全国包装饮用水各省(市)进行排序,广西排在了第26位。
“婆婆多”
企业成了“百家儿”
行业管理不规范是制约广西矿泉水行业发展的一大“瓶颈”。矿泉水、天然泉水属国土资源、水利、技术监督、卫生防疫和工商行政5个部门管理,这些部门各有各的规章,各行其政,致使矿泉水企业成了“百家儿”,缺乏统一管理。如水政部门一直在对矿泉水企业按5元/吨收取水资源费;技术监督部门和卫生部门监督都存在区、市、县三级重复抽检;有的地方无论是矿泉水、天然泉水还是纯净水都按“生活饮用水”来管理,无论是有证的正规企业,还是不具备生产条件的个体“水贩”,都可经营“生活饮用水”。结果市场混乱,“杂水”、“黑水”严重冲击正规军。
负担重
企业难有“喘息”之机
据调查,矿泉水企业交纳税费达16种之多。对此,许多企业负责人纷纷表示难以“喘息”。他们算了一笔账:以目前的生产水平,生产1吨成品桶装水需3吨水,若足额收取以上16种税费,每桶桶装水需交23元,加上生产材料成本80元/吨,折算后每桶成本6.2元。这样的成本远远高于目前厂家3.5~5元/桶的批发价。如果真正按足额上交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水资源费等,企业将无法生存。
水源地
大多数要加强保护
广西矿泉水的水源地保护工作近几年来有所加强。根据调查统计,水源地保护比较好的企业共有16处,仅占总数的32%;水源地自然条件比较好,尚需做一级卫生防护的企业23处占总数的46%,有22%的企业特别是一些老企业和城镇内的企业的水源保护欠佳,亟待加强。例如曾获中国科技之星国际博览会金奖的玉林振华矿泉水厂,因为矿泉水源受到地表水污染,无法达到天然矿泉水国家标准,只好闭井下马。针对广西矿泉水企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广西国土资源厅建议,尽快出台矿泉水管理条例,规范管理。同时,有关部门应明确矿泉水属,简化办证手续,降低办证门槛,使广西矿泉水企业做大做强。
作者:徐庆成 韦继川 华华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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