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国资委出台了《四川省省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薪酬管理办法》),这标志着省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省国资委在规范省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完善四川省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体系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薪酬管理办法》的出台对于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全面实行经营业绩与奖惩挂钩的配套改革,体现国有企业负责人贡献和价值,稳定国有企业人才队伍,促进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实施可持续性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为《四川省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的配套文件,《薪酬管理办法》明确了负责人的薪酬必须与业绩考核结果挂钩,提出了对企业负责人薪酬规范管理和挂钩的具体措施,薪酬制度改革取得了实质性的突破。办法清晰地勾勒出国有企业分配制度改革的思路,具有几个鲜明的特征:
第一,突出体现了省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和薪酬制度改革起步阶段的工作重点在规范,关键是考核的设计思路和原则;
第二,根据业绩考核的结果,决定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实现了薪酬收入与业绩考核的紧密结合;
第三,用企业的资产规模、净资产、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作为基薪确定的主要规模指标,把负责人承担的责任、风险与薪酬较好地结合起来;
第四,在重点解决省属企业负责人薪酬激励力度明显不足问题的同时,强调要加强约束,特别是要促进和完善企业激励与约束机制的建立;
第五,提出了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逐步推进中长期激励、规范兼职取酬与职位消费等措施的思路。
办法考虑了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因素,把调动激发企业负责人的积极性和保护广大职工的积极性结合起来;还考虑了行业平均工资和地区平均工资因素,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这些改革措施为下一步逐步建立起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适合企业特点并在管理体制、激励方式和激励水平上与市场机制全面接轨的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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