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天井洼垃圾场与英国进行的“排污权贸易清洁发展项目”通过了中国国家发改委的审批,目前正在进行国际申报确认,意在与英国进行排污权交易。同时,南京轿子山垃圾场沼气综合供热项目———“排污权贸易清洁发展”也在筹建中,初步确定与意大利环境资源部进行排污权交易。这两个项目有望成为中国首批跨国排污权交易的项目。
排污权交易首获成功
截至今年7月份,江苏南通泰尔特染整有限公司和如皋亚点毛巾织染有限公司进行排污权交易整整一年时间。结果显示:两家企业污染物排放的总量得到了有效控制,交易各方水污染物排放量及排放标准均达到了交易合同规定的要求。这是我国首例成功的水污染物排放权交易。
2004年,南通泰尔特染整有限公司通过建成日处理能力3000吨的污水处理设备,污染排放远远低于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而同处通扬运河沿岸的如皋亚点毛巾织染有限公司却因得不到排放指标而无法进行扩大生产。
江苏南通市环保局通过详细论证,牵线搭桥,审核确认由泰尔特公司将排污指标余量出售给亚点毛巾织染有限公司,转让期限为3年,每吨交易价格为1000元,双方签定了转让合同。合同明确规定:购买方在使用排放权时,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以满足当地水环境质量的要求,且不得超过当地环保部门核定的排放总量。实践证明,排污权交易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近两年,江苏省南通市GDP总量增长了51.5%,而水污染物的主要指标化学需氧量却下降了16.8%。同时做到GDP的增长和污染指标的下降,充分发挥市场在治理污染过程中的作用是南通市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手段。
减少污染也能产生效益
“企业治污也能产生经济效益,这是我没有想到的。”泰尔特公司总经理张奎宏说。
南通市环保局副局长、总工程师杨展里说:“水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就是要在满足环境要求的前提下,利用市场经济体制对水环境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就是要使企业污染治理变得‘有利可图’,从而主动对此进行投资。”
与南通市实行单一的排污权交易不同,浙江嘉兴市秀洲区所有原有和新增的排污企业必须先购买“原始”的排污使用权,然后把排污权引入市场,企业之间随行就市进行交易。设计这一制度的秀洲区环保局局长张建明告诉记者:“环境容量是一种资源,在目前总量控制的情况下,更是一种稀缺资源。企业通过占有这个容量,生产了产品,从而实现使用价值,因此,也必须把环境容量的使用价值体现出来。”
在确定排污权有偿使用价格时,秀洲区环保局参照建造日处理一万吨级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厂的投资成本,计算出每吨废水的排污权购买价格为300元,譬如企业要获得日均排放1000吨污水的排污权,初始排污权的购买价格为30万元。
秀洲区的许多企业企业主明确表示,排污权是一种稀缺资源有可能还会升值,目前并不急于转让手中的排污权。嘉兴市七洲漂染有限公司董事长冯能观说:“七洲漂染建厂时一次性购买了1200吨排污权,由于是一次性付款,每吨价格经过打折为200元左右,目前一吨废水排污权的市场价格大概已升至600元。”
交易尚需完善
排污权交易制度作为一种新型的、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为特点的环境经济政策,能够有效地控制环境污染,保证经济可持续发展,这已经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可。
目前,我国排污权交易尚处在初始阶段,排污权交易机制还需完善。武汉大学商学院教授郑君君认为,现阶段,排污权在我国的实施主要面临两大困难:一是排污总量的难以界定。构建排污权交易体系必须以实现污染总量控制为前提,如何科学、准确地测算出一个控制区域的最大污染物排放允许量,是进行整个排污权交易的首要问题。而我国乡镇企业和“三小”企业数量多,分布广的特点有可能会造成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低估。二是有关排污权交易的政策和法律滞后。虽然基层环保部门以及企业都希望能及时出台有关排污权交易的具体规章制度,但是在国家层面上还没有针对性的立法。因此,目前我国进行的排污权交易从审批到交易,大都没有统一的标准。
虽然如此,大部分企业对排污权交易在中国的发展充满信心,张建明说:“随着环境管理工作的深入,总量控制目标的进一步细化和落实,排污权交易将会成为经济发展和环境治理的润滑剂。”
放眼未来,排污权交易有着广阔的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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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排污权交易
排污权交易的本质,是把排污权作为一种商品进行买卖。政府在对排污总量进行控制的前提下,鼓励企业通过技术进步和污染治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排放总量。通过给予企业合法的污染物排放权,允许企业将其进行污染治理后所获得的污染富余指标进行有偿转让或变更。排污权交易充分考虑到了环境资源的特有性质,运用经济手段对污染物排放进行管理和控制,是一种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环境策略。
排污权交易目前正成为世界各国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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