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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时食用油昨起禁售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 02:11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 (记者 务名扬) 从昨日起,市场上不符合GB1536-2004《菜籽油》国家标准的食用植物油产品被强制停止销售。记者走访后发现,“新国标”已被各生产商贯彻执行,消费者不必担心买到“过时”的食用植物油产品。

  对于消费者而言,“新国标”带来的最大好处就是明确了强制性条文指标和技术要求,从而使得食用植物油产品的质量和卫生安全性得到进一步提升。“新国标”规定,若加
工原料含转基因成分,生产商必须加以说明,而且在产品外包装上,强制性要求标示所采取的加工工艺是“压榨”还是“浸出”。同时,菜籽油不得掺有其他食用油和非食用油,不得添加任何香精和香料。在等级划分上,菜籽油被分为一至四个等级,其中一级油品质最高。

  记者走访几家超市后看到,“新国标”已得到贯彻执行,并没有发现“过时”食用植物油产品的踪影。有趣的是,“一级”、“压榨”代替了“特纯”、“浓香”等词,成为生产商的“新宠”,纷纷用大字体标示在产品包装上,令消费者对产品特征一目了然。据业内人士介绍,其实“新国标”在今年2月1日已正式执行,8月1日前是“老标准”产品的销售缓冲期。在此期间,各生产商已先后完成了符合“新国标”产品的升级工作。


  爱问(iAsk.com)过时食用油 相关网页约20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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