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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管局:今后大案将随时披露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 00:45 中国经济时报

  据新华社北京8月1日电 (记者 张旭东) 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首次公开披露了2004年1月以来发生的外汇违法(负面)信息,内容是两起违法金额逾千万美元的大案。

  首次披露的这两起重大外汇违法案件,均发生于2004年。其中,天津华燃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虚假利润购汇汇往境外和以虚假人民币利润再投资,违法金额达1584万美元,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其处以罚款600万元人民币的处罚。辽宁腾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违反外汇核
销管理规定,违法金额达1034万美元,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其处以罚款122万元人民币的处罚。

  据介绍,国家外汇管理局已在辽宁、河北和深圳三地开展了外汇违法(负面)信息披露试点。外汇局此次宣布,对其直接办理或督办以及试点地区发生的2004年1月以来的外汇违法案件,将予以公开披露。披露案件的范围包括:违法金额巨大;同一案件构成多个违法行为;罚没款金额较大;被处以暂停、取消结售汇经营权或外汇业务经营权处罚的;性质恶劣、影响面广的外汇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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