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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拟建公众责任强制保险制度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1日 13:44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我们正在与省政府有关部门沟通,研究探索通过地方性立法建立公众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记者昨日获悉,四川保监局近日组织辖内保险机构负责人召开了四川保险业上半年工作会议,局长黄先贵在会上透出了这样一条消息。据称,其目的是为了通过强制保险的方式,来保障诸如矿工、外来务工人员等普通老百姓的生命安全。

  据介绍,近年来,一些地方相继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不少人员伤亡,凸显了大力
发展责任保险的紧迫性,而公众责任险作为一款商业保险产品,更是首当其冲。黄先贵称,保险公司应把和公共安全密切相关的行业作为其业务重点突破领域。

  据称,所谓公众责任险,主要是承保被保险人在其经营的地域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或其他活动时,因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他人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举例来说,即某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出现意外导致员工和其他人员伤亡,企业应承担的经济赔偿由保险公司按照合同条款代为赔付)。据介绍,公众责任险可适用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其他经济组织及个人等。

  据透露,四川保监局正在与省政府有关部门沟通,研究探索通过地方性立法建立公众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目的就是要保护诸如矿工、外来务工人员等普通老百姓的生命安全。据称,他们同时也要求各保险机构在公共场所积极开展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在煤矿企业发展煤矿雇主责任保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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