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苏盈发自北京
失业率被专业人士称为所有经济指标中的“皇冠上的明珠”,虽然城镇登记失业率并不能全部反映劳动力市场的真实状况,但作为中国失业情况的唯一权威数据,同样备受关注。为了确保这一数据控制在年初制定的4.6%之内,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第三季度继续强化失业调控,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工作成为重中之重。失业调控政策措施体系
上半年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超额完成指标,但这并没有让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小建觉得轻松。在7月29日举行的第三季度培训就业工作会上,他用交织着的“三老三新”问题概括了下半年严峻的就业形势:
“劳动力总体供大于求的老问题,与国际摩擦贸易以及汇率变化等因素对就业不利影响的新问题;体制转轨中遗留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老大难问题,与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失地农民就业的新问题;劳动者技能不适应的老问题,与更多企业、地区出现的技能劳动者短缺的新问题。”
在如此复杂的形势之下,如何减少失业增量,避免失业率大幅攀升,成为摆在政府相关部门面前的一道难题。
去年3月,张小建出席在青岛举行的全国失业保险工作座谈会上提出,用2到3年的时间初步建立起失业调控政策措施体系。一个月之后,2004年4月15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调控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了失业调控的四项主要任务:有效调控失业过量、努力缩短失业周期、防止失业过分集中、保障失业人员的生活有着落。
“总的来说,进行失业调控最重要的原因是控制失业率,使之不要突破既定的目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保所副研究员华迎放对记者表示,“每年新增劳动力的数量基本上都是固定的,能影响到登记失业率的一般来说都是‘非正常因素’,如并轨、效益差企业的关停并转、资源枯竭城市的转型等等。”安置关闭破产企业职工
就2005年来看,对登记失业率有较大影响的是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以及对关闭破产企业职工的安置。相对而言,来自前者的压力少于后者。
张小建在7月29日的会上表示,近来,有几户关闭破产企业出现了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极大地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因此他特别提出,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工作要摆在失业调控的突出位置抓好。
此前的7月4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中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指出这项工作的重点放在现行有关政策落实不到位和企业操作不规范,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上。纠正企业重组改制中的问题,以国有中小企业为主;纠正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中的问题,以国有大中型企业为主。
引人关注的是,该《通知》明确规定了对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职工安置方案,要求企业必须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方案中未明确职工劳动关系处理、经济补偿办法、债务清偿、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和职工再就业措施等内容的,不准进入改制程序。
《通知》还规定,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对企业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要坚持成熟一户,操作一户的原则。凡职工安置方案和社会保障办法不明确,资金不落实的,不得进入关闭破产程序。
张小建把这项工作的具体操作过程形象地称为“把三关”:“事前,严格审核职工安置方案,督促落实安置资金。事中,督促企业落实职工安置方案,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事后,做好再就业服务和社保接续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