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唐福勇 北京报道 银监会日前召开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现场检查暨查处工作会议上透露出信息,下半年银监会对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将开展包括实行全方位监管等六方面工作。
对资产管理公司实行全方位监管,是指监管既要包括政策性业务,又要覆盖商业性业务;不仅要做好市场准入监管,还要做好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要坚持业务监管与高级管
理人员动态监管并重;强化持续监管和实施专项检查相结合。
其他五方面的工作为:一是全面开展对四家资产管理公司2004年以及2005年上半年完成的终极处置项目检查,重点查处资产处置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巩固和扩大查处工作成果,严格责任追究,对重点项目要根据资产处置活动的轨迹进行持续跟踪,典型项目要形成案例研究报告。三是将“第二次剥离”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一查到底,从体制、机制上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要通过问题线索的深度检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完善相关改革的政策设计,寻找政策主导与市场配置的最佳平衡,同时要对中国工商银行二次剥离情况进行抽查。四是加强对资产管理公司改革、发展与监管的重大课题研究,从体制、机制、管理、制度等方面有规划、有指导地解决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存在的问题,要着眼于服务整个银行业的改革发展需要,寻求出一条充分借鉴国际良好经验又结合我国国情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科学发展的道路。五是配合有关部门,不断推动不良金融资产处置环境的持续改善。
银监会表示,上半年通过银行、资产管理公司自查和银监会现场检查,发现“二次剥离”中存在较多的超范围剥离、违规剥离、剥离资料严重不全、剥离过程中银行擅自处置剥离资产、擅自释放担保权、个人消费信贷问题严重、剥离交接期间维权不力丧失诉讼时效等问题。在今年6月工商银行可疑类贷款招标之前,银监会分别向中国工商银行和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出了风险提示。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逐个进行了核查和处理。截至目前,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已对165名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其中涉及行政处分49人,开除7人。在处理人员中,涉及到办事处总经理(含副总经理)一级的共19人。
银监会表示,目前,《不良金融资产处置尽职指引》、《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息披露办法》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办法》等重要文件的起草修改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年内将陆续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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