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国内财经 > 正文
 

上海出台农村居民低保新标准:每人每年2340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1日 04:47 第一财经日报

  本报记者 田享华 发自上海

  从8月1日起,上海现行郊区和海岛农村居民低保标准,统一归并为农村低保标准,且新的农村低保标准从原来的郊区2240元/年、人,海岛(崇明、横沙、长兴)1980元/年、人,统一调整为2340元/年、人。据了解,这一低保标准在全国各省市保障标准中居于前列。这将使上海市农村9.1万低保对象受惠。

  记者了解到,针对不同困难群体的实际生活状况,上海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有区别的救助保障政策和措施。对无劳动能力的老弱病残幼人员,采取措施保证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改善基本生活水平;有劳动能力但暂时处于失业、无业而生活困难的人员,帮助他们通过就业脱离贫困;对因灾难、病等急难原因造成暂时困难的家庭和经济收入偏低,又不能纳入低保范围的边缘困难群体,将研究通过加大医疗、教育、住房等单项救助力度,并发动社会慈善力量,共同帮助其缓解困难。

  自上海在全国率先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经过不断实践、探索、创新和完善,目前已基本形成了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核心、以粮油帮困措施等为补充;生活救助为主,医疗、教育、住房救助为辅;政府救济和社会帮困相结合、救助和就业相联动、城乡整体推进的综合救助格局。

  但是,“三农”学者华东理工大学社会学系曹锦清教授表示,虽然上海的农村低保提高是顺应了上海生活水平提高,但是与城镇居民的待遇还是有所区别的,如果未来能够享受同等待遇将是更大进步。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