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7月30日电昨日从刚刚成立不久的永安保险烟台支公司传出消息,我市车险行业即将增添新险种———“酒后驾车险”。据悉,烟台永安有关酒后驾车险的合同细节已基本敲定。
“酒后驾车险”又名“非常事故损失特约险”,属于附加险种。据永安保险公司负责人介绍,他们即将推出的“酒后驾车险”的保险责任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裁明的驾驶人
饮酒驾车肇事,致使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失以及本车乘客遭受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赔偿的,保险公司依据条款约定承担保险责任。也就是说,只要保了这个险种,酒后驾车肇事,保险公司也照样“埋单”。这项附加险每份保费约2000元,保险期一年,规定最高赔付限额。
据了解,因存在争议较大,“酒后驾车险”两年前在外埠首推时,曾闹得沸沸扬扬。烟台永安此番步人后尘也因此令人更加怀疑:是真正在替贪杯司机着想还是为了吸引眼球?永安方面的态度是:酒后驾车成为一种客观现象已是不争的事实,既然如此,“酒后驾车险”就有存在的可能和必要,最起码可以让投保人减少损失。
保险公司到底该不该推出酒后驾车险?本报今起在律师团栏目下开展讨论,欢迎热心读者踊跃发表自己的看法见解,本报将摘要刊登部分典型观点。电话:6631386,email-zougang@ytdaily.com(邹刚君斌)责任编辑:曲雁(来源:水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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