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 《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昨公布实施
据银监会官方网站公布的消息,酝酿已久的《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昨日正式对外公布并开始实施。为大力扶持小企业的发展,银监会要求各家商业银行要积极创新,通过实施差别利率、灵活的还款方式、下放审批权限等做法,为小企业给予资金支持,各银行还得成立专门的部门或安排专人负责小企业的贷款工作。困扰小企业多年的资金瓶颈
,有望从此被打破。
量身订做贷款品种
据了解,银监会要求商业银行要对小企业市场进行必要的细分,积极开展产品创新,推出符合小企业不同需求的贷款产品和金融服务。例如,对购建厂房贷款,银行就可根据小企业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宽限期支持,期内只还息不还本,而一般营运周转贷款,其贷款金额原则上可支持到企业最近一年报税营业额的20%。
除此之外,银行开发出的小企业贷款产品,应体现起点额、利率浮动水平、担保要求、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方面的差异,以供小企业根据各自情况进行选择。同时,可在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根据风险水平、筹资成本、管理成本、资本回报要求等因素,对不同客户实行差别利率。
尽量简化贷款审批手续
银监会在《指导意见》中明确表示,银行应尽量实现运作流程的标准化,简化贷款手续,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下放对小企业贷款的审批权限。对还款记录良好的企业,还应在贷款额、期限、利率和担保条件上给予优惠。
据介绍,在审批小企业的贷款申请时,银行应主要以借款企业经营活动所形成的现金流量和个人信用为基础,但又不能单纯依赖正式的财务报表、商业计划书等书面文件,而应该深入企业内部,了解他们的经营、销售状况,多方面多渠道收集信息。
据了解,为保证资金安全,银行可以其已有可抵押资产等进行抵、质押。据介绍,只有在确认第一还款来源不足时,才可要求借款人提供有效担保。
另据了解,银监会还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小企业贷款在贷款风险分类、损失准备金计提、损失类贷款核销及资本充足率计算等方面的差别政策;同时加强对银行贷款集中度的考核,引导和督促中小商业银行积极面向小企业贷款市场,并充分调动和利用各种资源,为各银行改善面对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提供必要支持。本报记者 杨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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