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披露《指导意见》
本报讯 (记者 陈春艳) 银监会昨天披露了《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根据该意见,各银行给予小企业贷款更灵活,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有望获得突破。
商业化融资值得注意的是,《意见》只针对小企业,即各类所有制和组织形式的小型
企业及个体经营户。
对小企业融资是否该由政府补贴,银监会有关人士昨天予以否定。他表示,国内外实践表明,由政府出资或财政补贴等办法为小企业融资,结果往往只是小部分企业受益,而对树立小企业信用乃至整个社会信用环境建设的作用不大。小企业融资只有走商业化道路,即:商业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应遵循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和市场运作的原则,实现小企业贷款业务的商业性可持续发展。
贷款更灵活自负风险,往往导致信贷人员对小企业贷款望而却步。对此,《意见》明确要求商业银行改变过分强调风险考核、严重挫伤信贷人员业务积极性的做法,而是针对小企业业务特点,重新构建激励约束机制,包括更多的正向激励机制。
针对很多小企业因财务报表不全而无法贷款的难题,《意见》明确指出,银行审核小企业贷款申请,可根据小企业的实际情况,不单纯依赖正式的财务报表、商业计划或各类书面文件。但须注重现场调查,必要时,应把借款企业与企业经营者家庭合并为一个社会经济单位进行信用分析,全面分析其还款能力和信用情况。
担保也灵活找不到担保,现有的资产又不够抵押,怎么办?这是小企业贷款普遍遭遇的难题。对此,银监会要求各银行突破传统信贷管理方式:小企业贷款应主要以借款人经营活动所形成的现金流量和个人信用为基础,并可以其已有可抵押资产和未来融资项下形成的资产和权益进行抵、质押;只有在确认第一还款来源不足时,方可要求借款人提供有效担保。
银监会有关人士还表示,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银行可以根据小企业贷款的风险水平、筹资成本、管理成本等自主确定贷款利率,对不同借款人实行差别利率,并在风险发生变化时,随时自主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