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不愿加入崇州市三轮车驾驶员协会,三轮车师傅卢晓兵遭到了该协会会长的痛打。据悉,在崇州市,只有加入三轮车驾驶员协会、并交纳足够的会费,才能获得上岗证。而没有上岗证就可能在实际的工作中遭到协会的刁难。(成都晚报7月28日)
行业协会是行业自我管理的组织,提供服务规范运营是它存在的意义。但是,在现实运做中,崇州市三轮车驾驶员协会的表现却给人“斜管”之感。其违规许可的行为和霸道凶
悍的做派,让人担心这个不守规矩的行业协会是否会“管斜”了行业。
首先,它无权办理行业上岗证。三轮车运营行业是否需要上岗证,这本身就是一个值得商榷的规定,由民间组织性质的行业协会来办理更是荒唐。办理上岗证是一种行政许可,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并非行政机关的行业协会自然无权办理。
其次,它不能将会费与上岗证挂钩。能否上岗工作与加入协会没有必然的关联,因此,将会费与上岗证挂钩没有充分的理由和依据。崇州市三轮车驾驶员协会把加入协会,交纳会费当成办理上岗证的前提,其用意不是为了让更多的三轮车驾驶员享受到协会的庇护,而是为了扩大收费的对象,增加办证的收入。这种捆绑办证的规定使行业协会的性质蜕变为收费的机构,敛财的工具,降低了其自身的形象,并扰乱了三轮车运营行业。
更重要的是,它不能以暴力强逼入会。协会人员经常上街查验上岗证,如果发现三轮车驾驶员没上岗证,协会就会刁难他们——若是他们违章,哪怕是小小的错误,协会工作人员也会将三轮车扣下——这是一种乱作为的软暴力;而像卢晓兵师傅一样,因提出质疑而惨遭痛打,则是一种无遮无掩的硬暴力。在软硬兼施的环境下,崇州市三轮车行业必然成为协会的天下。
行业协会加入的准则应该是自愿的,但崇州市三轮车驾驶员协会却通过违规许可和霸道作风,实现了对崇州市三轮车行业的垄断管理。在没有竞争和制约的环境中,行业协会“管斜”了行业便不足为奇。在问题出现后,有关部门应该反思,是谁给了行业协会“管斜”的能力和机会?并应该及时地找出对策,还原行业协会的最初定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