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亚辉)7月28日上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大会。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关于今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河南省2004年财政决算和2005年1至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0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其中审计工作报告披露了我省200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问题一:部门预算执行问题突出
省信息产业厅、省外侨办等11个单位挪用专项资金、扩大资金支出范围4795万元;省环保局等6个单位滞留财政专项资金和所属单位事业费2592万元;省国防科工委下属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等12个单位应作未作收入7873万元;省有色金属地质矿产局、省民政厅等8个单位违规收取和占用下属单位资金2458万元;省科技厅、省统计局下属省信息管理学校等7个单位未纳入财政管理资金1554万元;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三个单位2004年财政决算报表少反映收支5270万元。
问题二:国有企业管理不善、决策失误造成巨额损失
洛阳铜加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债务人破产倒闭等造成呆坏账损失9415万元,因产品长期积压造成损失9251万元,因对外投资及担保损失1232万元;洛阳单晶硅有限责任公司为企业提供担保造成国有资产潜在损失2725万元。
问题三:高校违规收费3770万元
10所高校超标准收取“专升本学费”、“住宿费”等1933万元;14所高校无依据收费1837万元,其中包括国家明令禁止的“捐资款”、“赞助款”、“押金”、“考务费”、“录取费”、“重修费”等742万元,未办理收费许可证收费867万元。另外,7所高校滞留应缴财政专户资金3150万元,10所高校收入不入财务账、账外核算663万元,3所高校违规向教职工集资7593.5万元。
问题四:交通系统业务招待费和福利超支
2003年,全省交通系统业务招待费超支4795万元,发放奖金及实物补贴、购买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等致使职工福利费超支2578万元。
问题五: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资金管理混乱,环保资金用来购买小汽车
新乡、安阳两市“十五”计划确定水污染治理项目41个,截至2004年7月只完成10个;海河流域欠征污水处理费4367.7万元、排污费1.62亿元,濮阳、鹤壁尤为严重;污水处理费应缴未缴财政专户3700万元。鹤壁市及淇县、浚县环保局挪用环境保护补助资金购置小汽车和修建办公楼等110万元;新乡市红旗区建设局将污染综合整治费180万元用于道路拆迁补偿。
此次省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束后,省审计厅向省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了专题汇报,并对查出的问题依法进行了处理。审计厅表示,将按照规定积极督促有关单位的整改落实工作。针对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问题,省政府决定采取措施继续深化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省级基本建设预算的管理,并强化对国有资产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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