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高温季节建设工程作业人员劳动保护和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建筑工地实行错时工作制,当气温达到35℃或以上时,12时至15时原则上不得安排作业施工。
长沙昨日最高气温38℃,在当日温度最高的12时至15时,记者走访了该市多个工地后发现,大型工地基本上都已按照通知的要求停止了施工,一些中小工地却仍在顶风施工。
【工地直击】工人大多不知“午休令”
时间:昨日12时20分许
地点:长沙市荷晏路附近新世纪家园D1栋住宅楼工地
记者来到新世纪家园D1栋住宅楼工地时,气温已高达36℃,工地似乎变成了一个露天的桑拿浴场,人们可以明显感觉到地面发烫。
劳累了一个上午的工人们,拖着疲惫的身体,陆续从火辣阳光下躲进工地中的阴凉地,准备吃午饭。
一位30岁左右的中年男子,拿着一瓶冰啤酒,迟迟难以下咽,只是一边喝酒,一边吃着碗中的几片青菜。他告诉记者,最近天气太热了,他和其他工友在忙完繁重的工作后,都已经没胃口吃饭了。他们休息两个小时后就要开工。
记者问他是否知道“午休令”,他显得一脸茫然,表示从来没有听说过这样一个消息,他的其他工友,也都说不清楚,因为从来没有人给他们谈过。
昨日,记者还走访了长沙市十余个高温施工的工地,其中大多数民工都表示未曾获悉“午休令”,只有很少一些施工人员表示通过媒体得知了这个消息,而工地上的包工头们也从未向他们谈起过此事。而当记者向这些包工头们询问他们为何不向工人们介绍时,对方大多采取回避的态度。
赶工期工人奋战38℃
时间:昨日14时许
地点:长沙市东屯渡农场安置小区2片5栋工地
14时许,记者一走进东屯渡农场安置小区2片5栋工地,就听到机器的轰鸣声不绝于耳,整个工地尘土漫天飞扬。烈日下的施工人员头带草帽,身穿长袖衣服,汗流浃背地在紧张施工。记者拿出随身携带的温度计测温,发现温度已经高达38℃,地表温度更是达到了53℃。
“我没有办法,家里有三个孩子读书,还有父母亲要养。”家住邵阳市隆回县鸭田镇42岁的江桂花摇着头说。家里经济条件不好,因此她和丈夫两人都只能靠到长沙打零工挣钱养家。她在该工地已经做了一个多月了,包工头为了赶进度,加大了工作量,虽然天气热得透不过气,她也只能硬着头皮做。
江桂花告诉记者,她以前每天都要到工地的小卖部里去买几支雪糕降暑,可这又加大了开支,为了省钱,她这几天都是靠不断往身上浇凉水降温。
对于在一天中最热的下午两点就开始施工的情况,该工地的一位负责人刘某解释说:“工地上确实存在着下午两点钟就上工的情况,但是,我们也是没有办法,因为我们已经将工程承包给了二级承包商,部分包工头为了赶进度,在两点钟就开始施工了。”当记者向二级承包商们询问时,对方却都说,提前开工都是工人们自愿的。
大型工地操作较规范
时间:昨日14时40分许
地点:长沙市芙蓉中路省六建公司负责施工的运达国际广场
运达国际广场是长沙市大型工程建设项目,14时40分许,记者在这个工地的第一感觉就是:静悄悄。
整个工地只有两个门卫在留守,一位姓高的门卫告诉记者,工人们都已经回公司安排的集体宿舍休息了,他们开工的时间在15时。他还告诉记者,为了防止工人中暑,工地上还买来了十滴水、霍香正气水等药物,发给烈日下辛勤劳作的工人们。
此外,在长沙市解放路与车站路的交叉路口、市政管理处负责的道路维修工地上,工人们也都得到了市政管理处发放的各种防暑药品,工人告诉记者,他们下午三点钟以后上班,工地方还准备了凉茶和十滴水。
记者了解到,像这种由较大的公司或政府管理部门负责的建设项目,基本上都已经严格按照《通知》上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而一些中小型工地占用工人们午休时间提前开工的问题比较突出。
【部门态度】
将公示不良行为
措施1:赶工需工人同意后报建设部门批准
措施2:不良行为单位以后将遭受损失
工地采访结束后,记者将走访的情况反映到了省建设厅建管处,一位姓田的负责人告诉记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的初衷,是想从根本上保证施工工人的人身健康安全,部分施工工地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在中午加班赶工,也应该先征得工人们的同意,然后向当地建设部门申请后才能动工。
这位负责人表示,对于屡教不改的工地和单位,建设部门将对其进行警告、罚款等处罚,并将单位的名字在网上进行“不良行为公示”,被公示的单位以后在招标、投资等方面都将受到很大影响,因为建设厅在审批施工项目时将对施工单位的诚信指数进行考核,如不能达标,将不允许通过。
不能降温就停工
措施1:遭遇强迫劳动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
措施2:不降温就停工,高温工地须发放防暑津贴
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一工作人员也表示,凡有高温作业和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要合理调整工作时间。他说,如果施工方强迫劳动者高温下作业,劳动者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
这位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日前也发出了《关于做好夏季高温劳动保护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特别强调,对气温和工作温度达到37℃以上时,不能采取有效降温措施的单位,应停止作业。对气温和工作场所温度在35℃至37℃之间的,防暑津贴标准原则上每人不得低于150元/月。m
【社会意见】
律师:强迫施工将得不偿失
本报法律顾问、金洲律师事务所杨建伟律师表示,如果施工单位组织工人在《通知》中明文规定的“午休”时间里施工,一旦造成施工人员在工作中出现中暑、日射病等不良身体反应,施工方就构成了侵害施工人员身体健康的行为,应对出现上述症状的施工人员负全部责任。
市民:职能部门要跟进监督
长沙市开福区荷花池的李正群先生认为,有关部门在发出禁令后,似乎对落实情况进行宣传和监管不够,这也导致了部分工地不能令行禁止。如果随着禁令的公布,政府部门就伴之以跟踪监督,则违禁现象必将得到有效遏制。
见习记者 刘祥 向绪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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