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地方审计 中央审计项目授权地方将统一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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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9日 09:16 法制日报 | |||||||||
本报银川7月28日电 (记者 郄建荣) 建立重要情况通报制度、帮助地方加强法制和规范化建设,审计署计划从上述方面加强对地方审计工作的指导。记者从今天在此召开的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获悉,审计署将中央审计项目授权地方审计机关审计将实行统一管理、一年一定的原则;中央审计项目只授权给省级审计机关(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审计局)。
审计署为此起草了有关意见。在这个意见中,审计署计划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地方审计工作的指导:建立重要情况通报制度;建立署领导分片联系点和调研制度;帮助加强法制和规范化建设;加强计划指导,促进整合审计力量;加强和改进审计业务授权管理;加强审计业务对口指导;加大人员培训力度;建立署与省级审计机关人员交流制度;推动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强审计信息管理,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关注省级审计机关领导班子和地方审计队伍的建设;组织各方面力量,加强审计理论研究。 审计署准备把授权审计逐步纳入全国统一的计划管理,每年有计划、有目的地做出合理安排;建立授权审计项目质量责任制,审计署重点对中央授权项目的审计质量进行抽查。 为了规范中央审计项目授权地方审计机关审计的管理工作,保证审计质量和成效,更好地发挥授权审计作用,中央审计项目授权地方审计机关审计将实行统一管理、一年一定的原则;中央审计项目只授权给省级审计机关(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审计局);省级审计机关本着自愿原则,选定审计项目;授权审计项目计划一经下达,必须确保在当年完成;审计署每年组织对授权审计项目计划执行情况、项目实施质量、审计成果等进行考核和重点抽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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