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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切莫加入经济邪教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9日 07:01 中国青年报

  骗上千大学生从事非法传销的四头目受审,误入传销团伙的大学生忠告―――

  本报记者 田文生

  短短半年的时间内,诱骗全国各地2000多名大学生到重庆从事非法传销,其中不乏名牌大学的学生。今天,轰动全国的“欧丽曼”传销案在重庆市渝北法院开庭,4名涉嫌非法经
营罪的超级传销头目站上了被告席。

  法院经过1天的审理后宣布,将择日宣判。

  今年39岁的秦永军,河南省项城市孙店镇解堂村人,初中文化。公诉机关重庆市渝北区检察院起诉称,2003年年初,秦永军在其兄秦建华的动员下,来到重庆,交了3350元入会费后,加入法国“欧丽曼”化妆品有限公司,成为“会员”。他通过介绍新“会员”入会,提取入会费,每介绍1人入会,他可获得510元的业绩奖励。两人不断发展下线,秦永军最终成为“超级总代理”。

  2003年8月,秦永军、辛俊涛、赵晓民、唐刘兵参与的“欧丽曼”团队,将发展下线转移到重庆市两路地区。他们主要发展在校大学生,打着“介绍工作、参加电脑展”等为幌子,骗来外地学生,安排他们住在预先租好的房屋里。随后煽动他们参与非法传销。

  本案的秦永军、辛俊涛、赵晓民都是农民,而26岁的唐刘兵则曾是湖北省某大学的在校大学生。

  秦永军作为“总代理”,管理其体系下的传销团队,具体负责为新加入人员“签单”、收取“单钱”,指使其体系下的经理辛俊涛等人代为“签单”和收取“单钱”,并将所签的“单”和收取的82万余元上转给其上线。

  同时,秦永军在管理重庆的整个“欧丽曼”传销团队的余高明、吴建刚不在重庆期间,还负责管理整个传销团队。经检察院调查,认定秦永军的非法经营额为236万余元。

  辛俊涛作为秦永军的下线,以“经理”级身份来到渝北区后,指使其体系下的赵晓民等人代其“签单”和收取“单钱”,并将收取的“单钱”162万余元通过赵晓民开户的“梁鲜”、“赵晓民”的银行账户上传给上线。经检察院调查,认定其非法经营额为162万余元。

  公诉机关指控称,秦永军等4人以传销方式从事“欧丽曼”化妆品销售的行为应认定为非法经营罪。

  在检察院调查中,提供证言的84个人,其中有34人为在校学生,他们中32人是大专院校的在校生,分别来自黑龙江、新疆等13个省、区、市。而渝北2000多名大学生传销人员中,90%左右的是正规高校的本科生。

  庭审中,4名被告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主动认罪,甘愿受到法律的惩处。

  公诉机关认为,秦永军、辛俊涛犯罪的情节特别严重,是此传销案中的主犯;而赵晓民的犯罪情节特别严重,是该案的从犯;唐刘兵犯罪情节严重,系从犯。公诉机关认为,4名被告人都如实地供诉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酌定从轻处罚。而秦永军为查清全案提供了协助,也可以酌定从轻处罚。

  昨天,在法庭的旁听席上,4名被告人的亲人都从老家赶来,坐在法庭的角落里旁听庭审。唐刘兵的父亲唐水球悲痛不已:“唐刘兵向家里要钱,说是交实习费,我们便把给他母亲治癌症的7000元全给了他。他母亲得了子宫癌,而且还是晚期,至今她仍然不知道……”

  记者曾卧底采访传销人员,发现误入歧途的大学生梦想一夜暴富,丧失了基本的判断。他们吃的是霉变的米饭和从菜市场捡来的烂菜叶子;睡通铺,条件十分艰苦,却相信这是对他们意志品质的“磨砺”。

  庭审结束后,一名曾误入传销团伙的大学生忠告同龄人:“大学生一定不要自毁前途,切莫加入非法传销这个‘经济邪教’!千万别走进这条死胡同!”

  本报重庆7月28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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