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阳7月28日电 (记者 周之江) 贵州省10个扶贫开发重点县2001年至2003年扶贫资金被挤占、挪用乃至浪费,贵州省审计厅厅长张如飞说,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必须加强监督。
7月28日,贵州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04年度贵州省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称,2004年,贵州省审计厅组织对道真、天
柱等10个扶贫开发重点县2001年至2003年扶贫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交叉审计,审计发现,扶贫资金被挤占挪用问题仍比较突出。
据介绍,有1756.87万元的扶贫资金被用于弥补行政经费等,其中7个县将310.24万元的扶贫资金用于买车建房,有3个县将411.55万元的扶贫资金用于平衡财政预算。2002年,安龙县农办在实施3个扶贫项目中,假借购水泥、付劳务费等,开具虚假发票,套取扶贫资金31.69万元,用于本单位的办公经费开支。2002年,大方县财政局将财政扶贫资金350万元用于平衡财政预算。此外,审计还发现,有18.57万元的国债扶贫资金被个人侵占。
张如飞说,有的扶贫项目脱离实际,盲目上马,项目可行性差,管理混乱,个别项目法人去向不明,因此而造成的扶贫资金损失浪费达3956.15万元。如沿河县扶贫办下设的综合开发公司,1996年立项建板栗基地,先后在农行贷得扶贫贴息贷款360万元,但由于板栗基地项目可行性差,加之管理混乱,公司从建立以来从未收购过板栗,项目无效益,其贷款至今未归还。另外,有部分县还存在擅自调整扶贫项目改变资金投向的问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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