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海口7月28日电 (邱大军) 海南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对《关于2004年度海南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进行了分组审议。委员们认为,要解决审计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关键还是要追究责任。
委员们在审议中认为,今年《审计报告》比去年揭露的问题更多,涉及的面更大。但有些问题年复一年出现,说明一些政府部门对整改工作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这些问题
是违法、违规、违纪,还是工作失误?出现这些问题是否要追究责任?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秦醒民说,审计出来的问题,有些已经触犯了法律,比如挪用国债资金购买小汽车、发放补助等,不能审计后就不管了,要依法追究责任,以惩前毖后。还有“小金库”的问题,审计出来也要很好地处理。这不仅是经济上的问题,还影响了干部整体上的素质。
另一位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法仁说,对审计出来的问题要认真查处,发挥警示作用。并建议继续加大审计监督力度,特别是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继续通过审计予以监督。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亚保说,对审计出来的问题,最起码要追究单位“一把手”或当事人的责任。对单位领导不应只是离任审计,还要加大任期中审计的力度。
不少委员在审议中都提出,省人大常委会对审计结果落实情况要跟踪抓落实,提高政府的管理水平和财政管理效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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