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阳7月28日电 (记者 周之江) 贵州部分省、市、县三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无依据收取统筹费、管理费上千万元。
7月28日,贵州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贵州省审计厅厅长张如飞通报了对贵州省、市、县三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共70家单位2003年度的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发现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无依据收取统筹费、管理费1075.38万元。2000年至2003年期间,省质监局无依据提取系统统筹费968.8万元;贵阳市质监局收取贵阳精科质量咨询服务中心等10个单位管理费27万元。六盘水市、铜仁地区也存在收取下属单位管理费的情况。质监部门将收取的统筹费、管理费主要用于地县建房补助、职工福利和弥补公用经费等。
二是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由所办实体收取。审计发现,多数质监局成立了经济性质为集体企业的经济实体,质监部门与所办实体基本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质监局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由所办实体收取,而所办实体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除弥补公用经费不足外,其余大部分用于职工奖励、福利支出。
三是质监系统存在乱收费的情况。贵州省质监局及所属事业单位2003年自立收费项目收取贵州省名牌产品证牌宣传费、交通费及培训费等26.49万元。
四是部分质监部门自行制定奖励办法将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与部门效益挂钩,按比例提取奖金、劳务费。
五是基层质监部门会计基础工作较差,财务管理较薄弱,大部分的质监部门对罚没物资、暂扣(封存)物资管理较混乱,同时还存在部分稽查部门无依据收取保证金,且对保证金的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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