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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车发票无国税机关代码戳记不能上牌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8日 18:11 金羊网-羊城晚报

  新快报讯(记者 叶志明 通讯员 高涛)准备买车的市民注意了,记者昨日从广州国税局获悉,从今天起,市民在购车时必须留意发票上是否加盖税务机关代码戳记,否则就不能上牌。

  广州国税有关人士介绍,自7月28日起,广州市车辆生产经销企业销售机动车辆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必须加盖主管税务机关代码戳记,主管税务机关代码戳记加盖在机动车
销售统一发票第五联报税联的备注栏。机动车生产经销企业已领购未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尽早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补盖戳记事宜。

  广州国税局表示,市民在7月1日后在广州已购车并取得发票的,无需再补加盖戳记,不过,车主如在外地缴纳车辆购置税,视当地税务部门要求,可将发票交回原经销企业进行补盖代码戳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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