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的蓉城,热情似火。泛珠三角区域环保合作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在此高调召开,就如何加强泛珠三角区域环保合作等话题,记者专访了泛珠三角区域环保合作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主席、四川省环保局局长田维钊。
在谈到泛珠三角区域环保合作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以来所做的主要工作和取得的成效时,田维钊说,一年来,在“9+2”各省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国家环保总局的指导下,泛珠
三角区域环保合作取得了良好成效。签署了《泛珠三角区域环境保护合作协议》,建立了区域环保合作机制,珠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和环保合作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进展顺利,泛珠三角区域环境监测合作有序推进,环境宣传教育合作开始起步,环保科技与产业合作开局良好。
田维钊告诉记者,为切实推进泛珠三角区域环保合作,确保合作取得实效,根据《泛珠三角区域环境保护合作协议》,提出了泛珠三角区域环境保护合作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年度工作重点。
一是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合作。组织编印《泛珠三角区域加强环境管理、促进循环经济发展论文集》,探讨和研究开展区域循环经济合作的领域、途径、方式和方法,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在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立法、规划、信息、技术和咨询服务方面加强合作与交流。借鉴广西贵港国家级生态工业园区积累的成功经验,在工业园区层面上积极推动循环经济建设。积极扩大企业清洁生产试点,开展造纸、化工、电力、钢铁等重污染行业的清洁生产试点示范,依法做好产生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企业和污染严重企业的强制清洁生产审核。
二是积极开展生态保护合作。开展生态省建设的交流与合作。在泛珠三角区域,福建、海南、四川、贵州等省正大力推进生态省建设,广东省提出了建设绿色广东的奋斗目标。各省(区)应加强信息沟通和交流合作,共同创新生态省建设的理念、模式与方法,丰富生态省建设的内涵;加强生态保护、生态产业、生态文化、生态人居等方面试点工作的交流。加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的交流与合作。积极推进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争取每个省(区)建成一个以上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创建一批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做好生物物种资源调查的交流与合作。认真开展生物物种资源调查,逐步实现生物物种资源信息交流与共享,并加强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利用技术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以及人才交流和培训方面的合作,加强生物多样性及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利用宣传教育合作。
三是着力加强水环境保护合作。继续做好《珠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开展《珠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推动国家批准实施《珠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逐步建立《珠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实施跟踪信息通报制度;不定期组织对《珠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及时提出改进措施。探索建立跨省级行政区河流跨界污染联防联治机制,成立泛珠三角区域跨省级行政区河流水污染防治协调机构,确定跨省级行政区重要河流交界的水质控制断面和标准,逐步建立水环境安全保障和预警机制。
四是加快环境保护监测合作。开展《泛珠三角区域水环境监测网络规划》研究,建立泛珠三角区域水环境监测网络。在各省区原有国控、省控断面基础上,研究泛珠三角区域水环境质量的演变规律、区域作用情况和存在的重点问题,提出泛珠三角水环境监测规划方案、实施要求、能力建设和运行机制方案。制定和落实《珠江流域“十一五”水污染防治环境监测计划》,完成《珠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监测能力建设方案》(送审稿)。建立区域环境数据管理平台,实现环境监测信息网络共享。
五是推动环境宣传教育合作。在泛珠三角区域内,各省(区)环境宣传部门联合组织开展1~2项宣传活动,统一时间、统一主题、统一步骤,形成规模,扩大影响,提高效果。2006年6月联合举行泛珠三角环保宣传月活动。组织开展珠江、长江上游、闽江和海南环境保护采访活动,以及“西电东送”、酸雨污染防治、跨界污染防治等新闻采访活动。
六是抓好环境保护科技和产业合作。在泛珠三角区域环保产业合作展览会期间举办区域水环境保护论坛,就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与水环境保护面临的关键问题展开研讨。召开泛珠三角区域环保产业合作委员会成立大会,通过合作委员会合作计划,建立环保产业合作网。组织编印《泛珠三角区域环保新技术与示范工程汇编》,办好泛珠三角区域环保产业合作展览会和项目洽谈会。
“9+2”各省区包括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和香港、澳门。新闻来源: 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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